仅6月以来,就有重庆、襄阳、湛江等地出台涉及降低购房首付比例的政策,多数城市是对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进行下调。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政策落地效果逐步显现,楼市活跃度提升,房企的开工和投资意愿或逐渐好转,将推动供给端逐渐修复。 降低首付比例 不少地区对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进行下调。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先保障首套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合理支持改善性住房贷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有的地区对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进行了调整。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月10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 除了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进行下调外,部分地区商业贷款购房首付比例也进行了下调。 襄阳市住建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促进城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对缴存职工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尚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比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首套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30%。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为20%。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对楼市影响有限,主要是因为公积金贷款额度存在上限,通过公积金实现低首付、高贷款的操作很难实现。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地区提高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6月15日发布的《关于提高无房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明确,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在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标准上浮20%。其中,杭州市区职工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此前发布的《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缴存人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上浮25%确定。 重庆市提出,支持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贷款);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参贷的,单笔贷款额度按双方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支持公积金贴息贷款发放,保障贷款资金供应。明确公积金贷款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次以上住房贷款记录,出售现有住房后,家庭已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住房贷款或仅有一笔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再次购买住房时,可按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对于二套住房的认定,过去更多从商业银行贷款层面进行强调,而公积金方面的优惠政策相对少。此次重庆对公积金贷款的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有了调整,对于曾经有两套住房或两次贷款记录的家庭来说,依然可以享受到公积金政策支持。 政策效应显现 随着发布稳楼市政策城市数量持续增多,政策落地效果逐步显现。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5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城市有43个,比上月减少4个。从各线城市看,5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4%,涨幅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二线城市环比下降0.1%,降幅与上月相同;三线城市环比下降0.3%,降幅比上月收窄0.3个百分点。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随着热点城市楼市活跃度提升,房企的开工和投资意愿或逐渐好转,将推动供给端逐渐修复,楼市成交有望上涨。
中国证券报 61 阅读 2022-06-19 13:15继支持提取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贷款,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再出新政。近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方网站发布信息,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将创新试点,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区域一体化发展服务水平,服务长三角区域内人才流动、产业发展,支持职工租房需求,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发展战略。 《通知》明确,试点区域为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职工及配偶(以下统称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用于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租赁提取条件;申请人任意一方在一体化示范区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在房屋租赁城市无自有住房,且在一体化示范区内跨区域租赁住房。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异地租赁提取方式和额度参照缴存城市提取方式和额度执行。
解放日报 28 阅读 2022-06-19 12:196月15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稳经济促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提出,推动各商业银行全面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4.25%的下限标准,并促进二套房首付比降至40%。 在促进消费方面,上述《通知》指出,落实《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充分利用央行持续指导金融机构满足房地产市场合理融资需求、鼓励优质房企发行并购贷款等机遇,提高在建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复工复产率和开发建设进度。 对于消费端,《通知》明确,推动驻郑各商业银行全面落实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4.25%的下限标准,促进二套房首付比降至4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同时,《通知》还指出,开展郑州市商品房促销月活动,充分利用大学生毕业季、人才购房补贴扩面的有利时机,积极引导和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购房优惠,进一步激活市场潜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郑州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此前,为了提振楼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3月1日,郑州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涉及五大项、19条举措,其中包括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改善住房市场供给、加大信贷融资支持等,郑州也成为首个放松限购、限贷的省会城市。
新京报 45 阅读 2022-06-15 21:22在调整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条件三周后,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上调至80万元。 6月15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保持不变。 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4月8日发布的通知,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6万元。 中新经纬注意到,三周前,青岛已对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条件进行调整。 5月23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租购并举支持力度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举措的通知》,明确了调整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条件以及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有关规定。 具体为,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标准由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365天且在申贷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调整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申贷时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由最长不超过30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50年。取消房龄与首付款比例挂钩的规定,不再按房龄阶梯式提高首付款比例。 此外,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岛市财政局等5月27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允许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贷款职工不作逾期处理,支持阶段性提高缴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
中新经纬 38 阅读 2022-06-15 21:18重庆市发布《重庆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措施》共15条,其中提到,优先保障首套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合理支持改善性住房贷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参贷的,单笔贷款额度按双方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措施》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完善重庆市房地产相关政策,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新市民和人才安居。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在重庆市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可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经我市人才主管部门或引进部门认定的在渝人才,在住房、落户、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二、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人行重庆营管部联合重庆银保监局指导完善重庆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调整全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将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三、完善房地产信贷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准确把握和执行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政策,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满足房地产市场合理融资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对兼并购出险和困难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并购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加大对商业商务用房按揭贷款的支持。 四、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先保障首套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合理支持改善性住房贷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支持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贷款);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参贷的,单笔贷款额度按双方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支持公积金贴息贷款发放,保障贷款资金供应。 五、明确公积金贷款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次以上住房贷款记录,出售现有住房后,家庭已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住房贷款或仅有一笔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再次购买住房时,可按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落实差别化房地产税收政策。家庭新购住房,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前转让家庭唯一原住房的,按照第一套住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若家庭仍有1套住房的,对新购住房按照第二套住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对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选择货币补偿的,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免征契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政府相关标准取得的货币补偿,免征个人所得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的,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仅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七、优化项目资本金监管。对已办理项目资本金存入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企业可按项目施工进度,分楼栋申请使用已监管的项目资本金。对新办理项目资本金存入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企业可申请分批次存入,首次存入核定监管金额的60%,剩余的40%可给予4个月的缓存期。在缓存期内,开发项目形象进度达到全额使用节点要求的,可不再补存剩余项目资本金。 八、促进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加强对已出让土地开发建设的监督检查,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规模、开竣工时间等进行开发建设,推动达到工程形象进度的项目尽快上市销售。推进中心城区“已供未建”“久建未完”“应售未售”项目清理,形成有效供给,支持合理住房消费。 九、推动租赁市场稳步发展。增加市场租赁住房供给,在轨道交通站点和商业商务区、产业园区、校区、院区(医院)等人口集聚区新增市场租赁住房,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合理租房需求。在符合规划原则及周边配套功能完善的基础上,有市场需求的,允许按程序利用现有商业商务项目改建或调整为租赁住房项目,改建或调整后的租赁住房项目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研究制定支持租赁住房发展的配套政策,着力解决落户、上学、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问题,逐步实现教育、医疗、养老、救助、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服务的租购同权。 十、促进商品房配套车位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设单位依法出售车位(库)的,应当进行公告。对配套车位(库)存量较多的商品房项目,开展商品房配套车位利用试点,属住宅配套车位(库)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每户业主只能购买1个车位(库),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且办理初始登记后有多余车位(库)的,可以向其他业主出售,但未销售住房对应的配建车位(库)不得出售;属非住宅配套车位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每户业主购买的车位(库)数量的比例,不得超过持有房屋面积占总非住宅建筑物面积的比例,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且办理初始登记后有多余车位(库)的,可对外销售。 十一、落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属地政府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时间自属地政府批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并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缴清。 十二、完善房地产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对尚未出让土地的项目,属地政府及土地整治储备机构应加快土地周边配套设施建设,达到“净地”出让;对已供地尚未开发建设的项目,属地政府及土地整治储备机构应先于或与项目同步完工配套设施;对已供地且已开发建设的项目,属地政府及土地整治储备机构应在项目交房前限时完成配套设施建设。 十三、持续提升住房品质。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推动建筑工业化、绿色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加强建筑信息模型(BIM)、人工智能、智能建造等技术在规划建设全过程的集成应用。聚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住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提升,持续推动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和环境改善。 十四、做好线上交易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屋租赁企业大力推行“线上选房”,为购房、租房群众提供全天候的线上看房、选房、咨询、认购等服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区域性房交会。全面推行存量房网签及交易资金全监管,建立全流程交易服务,促进一二手房市场良性循环。 十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管理机制;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中新经纬 28 阅读 2022-06-15 21:09日前,重庆市印发《重庆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下文简称《措施》),《措施》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措施》还明确了公积金贷款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次以上住房贷款记录,出售现有住房后,家庭已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住房贷款或仅有一笔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再次购买住房时,可按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措施》还提到,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支持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贷款);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参贷的,单笔贷款额度按双方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支持公积金贴息贷款发放,保障贷款资金供应。
中国新闻网 20 阅读 2022-06-15 21:08在降低首付、放开限购限售的同时,多地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多地首套房贷利率下调至4.25%。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继5月20日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超预期下调15个基点后,多地房贷利率也随之下调。截至目前,至少包括新疆、青海西宁、安徽蚌埠、江西九江、江西宜春、江苏苏州、天津、河南郑州、山东青岛、山东济南、内蒙古呼和浩特、河北唐山、江苏南通、广东惠州等地的首套房贷利率降至4.25%。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陈霄指出,5月15日,央行、银保监发布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提出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下调20个基点,各地可因城施策,随后时隔5天,5年期LPR下调15个BP至4.45%,叠加此前的政策,也就意味着各地的最低利率可达到4.25%。 以惠州为例,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消息显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底,惠州33家各大分行中,已有工行、建行、中行、农行、交行、广发、邮储、平安、招商、广大、华夏、龙门农商、浦发等至少13家银行的首套房贷利率降至4.25%。 而在去年5月,惠州首套、二套房贷利率分别为6.5%、7.0%。 《惠州日报》显示,从去年年底开始,惠州房贷利率开始下降。今年1月底下调至5.2%、5.35%。到5月初,首套最低执行5.0%-5.2%,二套最低执5.3%-5.4%。随后,央行又下调房贷利率,惠州首套、二套最低降至4.8%、5.2%。一年来持续降低利率,大大降低了置业者的购房成本。 济南市住建局消息显示,继5月15日央行针对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之后,5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调整为4.45%。目前济南市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最低可达首套房4.25%,二套房5.05%,该调整是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重大利好,减轻了购房者还款压力。 从全国范围内来讲,在利率调整前,首套个人住房LPR此前最低为4.6%,利率调整后,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降至4.25%。以100万元贷款金额、3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的按揭贷款为例,在利率调整前,首套个人住房LPR为4.6%,此时月供额为5126.44元。利率调整后,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4.25%,此时月供额为4919.4元。以此计算,月供额减少了约207元,贷款总利息减少约7.45万元。 “首套房房贷利率已低至4.25%,已经是近十年来的利率水平低点,可以看出中央从金融层面拉动居民购房信心的力度明显增强。”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说。 陈霄认为,整体来看,首套房贷款利率下调,可以减轻购房者的还款压力,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缓解观望情绪,提升购房意愿,虽然短期内政策效应可能尚不显著,但是长期来看,预计后续市场修复进程将会加速,尤其是下半年市场有望加速回升。 此外,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总监严跃进指出,各地对于一手房和二手房、首套房和二套房、小户型和大户型、限购区和非限购区、普通家庭和多孩家庭、普通市民和新市民等都会形成不同的利率政策。即便是相同的条件,不同银行甚至不同银行网点也会有不同的贷款利率区别,这都是需要注意的地方。当然房贷利率的政策,有时候也会因为房地产其他政策的变动而变动。比如说,有些城市为了鼓励改善型购房需求,会有明确规定,即偿还了首套房的房贷,那么就可以不执行“认房又认贷”,而改为执行“认贷不认房”。此时若是认购第二套房的时候,就可以享受首套房的政策,即可享受到首套房的极低利率。换言之,低利率也会因各地的购房政策调整而调整。对于这种差异,需要购房者自己结合实际来甄别。
澎湃新闻 46 阅读 2022-06-14 20:50日前,温州市住建局与华夏银行温州分行“政银合作”协议签订仪式暨“安居贷”发布会举行。双方协议落实多项金融纾困政策,特别是创新推出住房消费金融服务产品。当日,温州市创新发布“安居贷”,灵活调整按揭还款方式,借款人前三年可选择只还利息。 据悉,此次发布的华夏“安居贷”面向贷款期限在10年(含)以上的首套住房按揭客户,对“等额本金、等额本息”两种传统个人购房按揭贷款还款方式进行创新,核心是推出“灵活还、自由还”。申请“安居贷”的居民可选择“先息后本”或“少量本金加利息”等灵活还款方式,灵活还款方式最长可达3年,第四年开始分期还本付息,以减轻购房前期还贷压力,满足刚需购房需求。 至于“首套”的认定标准,市住建局介绍称,以温州市域范围内住房和贷款信息为准。即名下在温州有1套住房,但没有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都可执行首套首贷优惠政策。 “疫情反复使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强,因此很大一部分人群对购房持观望态度”,华夏银行温州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推出的还款方式,一方面能够减轻刚性、改善性贷款购房人的前期还款压力,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金融纾困计划支持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从按揭贷款的创新内容看,类似“先息后本”实际上在全国其他一些银行也有过,但由于过去几年房贷政策比较紧,所以其实案例也比较少。当前正是房贷市场大扩张的阶段,各地对于房贷的投放力度非常大,但主要是局限于首付比例下调和房贷利率下降等,若是有按揭贷款的压力,也最多是给予6个月允许逾期的规定。而此次温州政策,吸引力很大。 “现在前3年基本上只需要偿还利息,按照月供的本金和利息的构成,即月供约等于2/3的本金+1/3的利息,那么实际上购房者可以减轻2/3的月供压力……类似政策是当前房贷金融创新的重要例子,值得推广,也是保护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的重要体现。”严跃进表示。
中新经纬 26 阅读 2022-06-14 20:376月13日,澎湃新闻从江苏省南京市房产交易中心获悉,南京市限购政策再作调整。 南京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非南京本市户籍人员提供个人6个月社保证明即可开具购房证明,征缴方式不作区分。目前暂无具体通知及细则,具体以窗口开具的购房者证明为准,政策已于今日开始执行。 南京当地中介人员表示,购房者可通过个人补缴及单位补缴的方式缴纳南京当地社保,即可获得购房资格。 这是两个月以来南京对非户籍人员购房资格作出的再一次调整。 今年4月27日,澎湃新闻从南京市房产交易中心获悉,非南京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房可以有新的受理条件,即1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补缴的不算。 按照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3月1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调整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要求,非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房的条件,升级为3年内在南京连续2年及以上缴纳社保或个税,并不能通过补交个税或社保来购买住房。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南京进一步对购房政策进行放松,有助于外来人口购房门槛的降低和购房需求的积极释放。 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今年4月,南京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跌0.5%,同比上涨2.4%;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跌0.6%,在70个大中城市中排名倒数第8,同比下跌0.9%。 可以看到,今年4月以来,南京已从限购、限售、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多方面完善房地产相关政策。 4月12日,澎湃新闻从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房产交易中心获悉,非南京市户籍居民在六合申请购房的条件有所放松,若已婚可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明,若未婚(可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开具1张六合区的购房证明,且只能在六合区使用。 这也意味着,非南京市户籍居民想在南京六合购房,仅需相关身份证件即可购房,而在此前,需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及劳动合同。 4月27日,澎湃新闻从南京市网上房地产房产交易管理热线获悉,南京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房条件有所调整。南京市房产交易管理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房可以有新的受理条件,1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补缴的不算。 此外,“南京限购政策再放松,南京户籍放开限购,能买第三套”,同时,南京部分区域进一步放开限购,包括:高淳区、溧水区、六合区、浦口区(新区直管区、核心区除外); 江宁区(非限购区域:淳化、横溪、湖熟、方山南、禄口、汤山、正方新城) ;栖霞区(仙林、燕子矶除外); 雨花台区(非限购区域:人居森林、板桥)。 南京当地中介人员称,上述消息属实,目前线下可执行。据其介绍,南京部分区域调整限购政策后,原先客户在限购区域内有房产,目前若房产所在区域已被划为非限购区域,即该房产不计入目前已购房产套数,可再开出一套购房证明。 5月11日,澎湃新闻从江苏省南京市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到,从5月10日起,南京调整新房限售政策。对于预售商品房,限售时间从原来的办理产权证满3年,调整为合同备案日期满3年。对于现售商品房以及存量房(二手房)仍按产权证登记受理时间为准。也就是说,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日期满3年即可交易。 5月13日,据官方公众号“南京房地产业协会”消息,为积极推动改善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家庭居住条件,自5月11日起,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南京户籍居民家庭,可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同时可享受相关银行最优惠贷款利率等支持。 5月19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将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至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切实减轻刚性改善群体购房负担。自2022年5月20日起,公积金中心按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此前已经由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5月20日,南京房地产业协会官方微信号“南京房协”发布消息,自2022年5月20日起,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二手住房时,无需提供购房证明,满足新市民等刚需群体合理购房需求。不过该政策于当地晚间被叫停。
澎湃新闻 44 阅读 2022-06-13 22:23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稳住住建行业经济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40%降低至30%。 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通知指出,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40%降低至30%,具体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根据当地公积金资金状况、当地房价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予以适当提高。具体提高额度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根据当地公积金资金状况、当地房价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支持建筑业企业拓展业务领域 通知明确,各地要落实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在联合体业绩采认、信用分规则方面细化措施,支持龙头企业与央企、在闽子公司与母公司组建联合体参与城市轨道交通、机场设施、大型市政桥梁、大型综合管廊、大型隧道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投标。 企业拓展省外市场需调整“部四库一平台”的工程项目信息数据等级的,市县住建主管部门要及时予以确认。“走出去”所需的专业承包业绩信息因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注销等原因无法采集的,企业可向省级行业协会申请核对。经核对无误后的专业承包业绩信息,按规定推送至省部相关信息平台。 支持“走出去”企业回乡纳税,纳税信息按规定纳入我省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范围。支持企业拓展境外工程,境外工程荣获的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詹天佑奖)在我省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予以采认。对“走出去”企业纳税表现突出的企业,市级住建主管部门在确定龙头企业等工作中要予以倾斜。 进一步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 通知要求,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支持对信用良好企业降低缴纳比例,政府投资项目不再要求企业采用现金形式缴纳或预留。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依法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实施审慎监管,对施工企业存在施工扬尘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审慎实施行政处罚。 大力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通知提出,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必须按照管廊专项规划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地铁建设、河道治理、道路整治、老城更新、棚户区改造等,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建成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各类管线必须入廊,既有管线应结合改造升级等逐步有序迁移至管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再单独新建管线。管廊实行有偿入廊和使用,入廊管线单位应向管廊建设运营单位支付管廊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地下综合管廊。各地要在2022年底前编制、修编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建立项目库,明确分年度建设计划。2022年,加快在建的38个113公里管廊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再开工15公里。 加快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城市内涝风险隐患,持续开展城市排水防涝整治专项行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力争城区积水点动态清零。在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中,将解决居住社区积水内涝问题作为重要内容。落实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策划一批项目,形成项目清单,系统推进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建设,推行城区水系与周边江河湖海、水库等“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抓紧推进3个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创建,2022年全省新建改造雨水管网500公里。 构建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环境 通知指出,各地要组织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对新出台政策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推进老旧小区充电设施等完善类改造 通知指出,各地应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将群众意愿强烈的汽车充电设施等配套设施列入重点改造内容。同时引导充电桩专业建设运营等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将老旧小区汽车充电设施优先纳入本单位专营设施年度更新改造计划,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做好衔接。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梳理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五级十五同”审批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明确各审批服务事项的材料清单、审查标准、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精减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做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审批,方便企业和群众。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通知指出,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项目在原有用地范围内未新改扩建建筑的,免于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图审查,免于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提前下达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正向激励奖励资金 通知要求,会同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2年综合绩效优异县(市、区)部分正向激励奖励资金,各地要及时分解下达,将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上,坚决防止资金滞留在市县一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力争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夯实安全基础 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针对城镇燃气、房屋结构、建筑施工等方面制定排查整治方案,细化具体任务,强化监管措施,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方面,突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集镇区等区域的经营性自建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加快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推动老旧燃气管道改造和场站设施提标改造,确保年底前完成计划任务。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针对危大工程严格按照相应程序强化监管,列清单,定目标,抓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强化通报处罚制度,对发生事故的项目一律停工整顿。 强化组织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措施的细化落实。要加强政策储备,主动收集梳理省外相应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地学习借鉴推广。要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及时跟进研究国家、省政策资金走向,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国家政策性银行等支持,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要加强调研跟踪,深入一线督导政策落实情况,多渠道听取了解基层诉求,梳理补充政策措施清单。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困难、问题或有好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厅,我们将抓紧组织研究,进一步制定完善政策措施。
中新经纬 40 阅读 2022-06-13 22:19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租房提取限额由1200元/月/人提高至1500元/月/人。 另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提交决议书,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受缓缴影响。 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上述支持政策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中国新闻网 52 阅读 2022-06-12 20:446月7日,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阶段性调整的通知》,自2022年6月至12月,潮州市取消申请一手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户籍限制,同时购房者本人和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其中,属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调整为最低20%。 持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证明》到潮州市申请一手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取消借款人或其配偶至少一方户籍地必须是潮州市的规定,贷款额度及贷款申请条件与潮州市缴存者相同。购买潮州市一手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原来不得超过申请时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总额的15倍,提高至不得超过申请时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总额的20倍,现行贷款额度上限保持不变。
南方日报 18 阅读 2022-06-12 20:19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日在其网站上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贯彻落实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22〕2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应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为更好地满足房租支付的实际需要,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房,如实提供租房发票的,租房提取额度以缴存人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确定,不受缴存人月缴存额的限制。对于房租超出所在租房区域合理水平的,应加强审核,防范风险。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借款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四、持续提升便民服务效能。进一步推行自助办理和全程网办,增设对外服务电话,帮助群众网上办理、业务咨询和解释沟通,通过“网上办”“掌上办”“不见面”“双向寄递”等方式,有效解决疫情期间群众办事需要,减少业务服务大厅办事人数,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五、本通知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参照执行。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1.政策适用范围和时间? 适用范围:一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经营、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的企业;二是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适用时间:本政策为应对疫情的阶段性政策,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2.疫情期间申请缓缴政策与原政策对比有什么变化? 单位提交缓缴申请,只提供《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申请表》1份材料即可,无须再提供《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告知承诺书》。 需注意的是,阶段性政策到期后,单位应对之前申请的缓缴月份进行补缴。 3.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如何申请缓缴? 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提出缓缴申请,将系统自动生成的《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申请表》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通过系统上传照片或扫描件即可。缓缴期限自单位当前汇缴月份至2022年12月。 企业申请缓缴应与职工充分协商一致,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4.是否可采取邮寄的形式申请缓缴? 单位如不方便上网,可拨打我中心官网公布的管理部电话(网址:http://gjj.beijing.gov.cn/web/zwgk61/xwdt/_300662/325839181/index.html)与所属管理部约定后,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网-政务服务-常用下载-表格下载”中下载相关材料,填写完毕、加盖公章,采用双向寄递方式办理。 5.申请缓缴的单位,如果通过托收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应该在缓缴申请同时停止托收业务? 无需主动办理。单位申请缓缴成功后。其托收业务自动停止。建议在托收日前提前申请缓缴。 6.单位经营情况好转,希望提前结束缓缴,该如何处理? 如单位不希望缓缴至2022年12月,想提前结束缓缴的,可在复缴的当月,由单位经办人前往任意管理部柜台申请复缴即可。携带材料为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无需填写任何表单。复缴完成后,单位汇缴月份自动调整为复缴当月。如单位希望恢复托收,可通过网上业务平台或柜台办理。 例如:A公司申请2022年5月-12月缓缴。2022年8月A公司经营状态好转,希望恢复汇缴状态。则经办人应于2022年8月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任意管理部柜台申请复缴。复缴完成后,A公司的汇缴月份自动调整为2022年8月。 对于单位因疫情居家办公确无法前往柜台办理的,可由单位经办人向所属管理部打电话申请复缴。 7.单位缓缴后,增减员如何办理?比如5月开始申请缓缴,所有的增减员都操作在5月吗? 缓缴起始时间为单位当前汇缴年月。缓缴期间,单位的增减员操作均在当前汇缴年月。单位可以根据职工实际在岗时间在缓缴到期后为职工补缴。 8.单位缓缴后,2022年的跨年如何处理? 单位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的,缓缴时间截至2022年12月。 单位申请缓缴时,如汇缴月份为2022年5、6月,则无需办理2022年的跨年清册核定。如2023年1月单位复缴后,职工在2022-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有变化,则可通过网上业务平台或柜台为职工办理“调整缴存额”即可。 9.单位缓缴至2022年12月底,复缴手续如何申请? 2023年1月1日起,单位自动复缴,汇缴月份为2023年1月,无需提供材料。复缴后,单位应尽快对之前申请的缓缴月份进行补缴。如单位仍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可按常态化缓缴政策继续申请缓缴。 10.阶段性政策实施后的租房提取,和之前相比有什么变化? 提供租房发票新申请租房提取的,在阶段性政策实施前,如果职工月租金高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提取额度只能按照月缴存额确定;阶段性政策实施后,提取额度则可按实际支付的房租确定,不受月缴存额的限制。如余额不足的按照余额扣除10元计算。 例如:申请人B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3000元,月租金为4000元,公积金余额30000元,按原政策规定,申请后可一次性提取9000元;按阶段性政策规定,申请后可一次性提取12000元。 缴存人支付的房租应符合租房区域的合理水平。对于租金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审核人员应进一步核查租房行为的真实性。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虚假租房行为的,该提取业务不予办理。 职工租住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仍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 11.职工租房时间如果在阶段性政策执行期之前。可以按照阶段性政策申请提取实际房租吗? 不可以。职工只有在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实际租住本市商品房的,才可享受按照房租提取的优惠政策。如租期全部在2022年6月之前,申请租房提取时,提取额度仍按照月缴存额和月租金最低者计算。 12.职工之前已提供租房发票申请租房提取,该事项还未到期,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间,如何申请按照房租额度进行支付? 在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间,对于存量的“无自有住房(租房发票)”提取事项,申请人可通过拨打管理部电话或到柜台的方式向管理部申请主动终止租房提取。事项终止后,再次申请“无自有住房(租房发票)”提取事项,提取额度以职工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确定,不受月缴存额的限制。如余额不足的按照余额扣除10元计算。 例如:申请人D在2022年4月10日申请租房发票提取,租金为5000元,月缴存额为3000元,4月10日提取金额为9000元。 2022年7月,申请人D到柜台向管理部申请主动终止上述租房提取后重新申请,则7月、10月的提取金额均为15000元。2023年1月提取金额恢复为9000元。 1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办理缓缴的单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影响吗?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存单位办理缓缴手续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缓缴月份视为正常缴存计入缴存年限,连续计算,不影响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借款人不能正常还款如何处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借款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阶段性支持政策期间不作逾期处理,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为减少借款人的跑动,做到便民服务,借款人因受疫情影响,5月12日之后新发生的逾期,公积金中心将调整借款人还款记录,不做逾期处理。 15.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前,贷款还款需要注意什么? 答: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北京市疫情情况调整政策,请借款人关注北京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和北京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个人因受疫情影响,虽然阶段性支持政策期间的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但借款人仍需偿还此期间内的还款本金及利息,月还款义务不会终止。 16.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后,借款人怎么办理还款手续? 如借款人在阶段性支持政策终止时仍未正常还款的,未偿还部分将在政策终止后开始计收罚息,因此建议借款人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合理安排每月的还款计划,避免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后还款压力增大,无力还款,从而导致贷款逾期。 因此,借款人可按照还款计划,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公积金APP、北京通APP等渠道办理“调整月还款额”业务,还款日当天将按照约定还款金额进行扣划。
央视网 18 阅读 2022-06-12 19:55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千方百计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 在房地产方面,《方案》指出,促进房地产开发投资健康发展,建立房地产项目前期审批绿色通道,及时启动新一批次市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上市供应,进一步缩短前期开发、拿地、开工、销售全流程时间。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地块,加快建立线上交易机制,优化土地出让条件,合理确定住宅用地起始价。 同时,《方案》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启动供应新一批商品房 《方案》指出,促进房地产开发投资健康发展,建立房地产项目前期审批绿色通道,及时启动新一批次市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上市供应,进一步缩短前期开发、拿地、开工、销售全流程时间。新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顺延3个月缴纳。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同时,全力推动在建项目复工复产,指导建筑工地落实防疫措施,具备条件的项目做到“应复尽复”、保障在建项目连续施工。加大新开工项目协调力度,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合并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实行格式化审批、简化审批流程、分期审批及供地等措施,促进新项目开工建设。 《方案》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同策研究院研究总监宋红卫5月29日下午通过微信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首先可以看到,上海房地产业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此次针对房地产行业推出了项目前期绿色通道,这在以往年份是没有出现的,凸显了房地产相关活动复工复产的急迫性。不过,购房者相关的优惠政策只是提到了支持刚需和改善需求的合理释放,具体措施目前还未看到,预计下半年会有具体政策出台调整。综合来看,房地产政策的调整都非常即时和必要,对于尽快恢复上海房地产业和经济都有积极的作用。 同时,《方案》提出,加强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年内完成中心城区成片旧区改造,全面提速零星旧区改造,年内新启动8个以上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心城区旧区改造联动政策推广至五个新城,优化完善城中村改造政策。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城市更新项目。健全住房租赁体系,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和供应。完善住房租赁法规政策,加强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 优化土地出让条件 《方案》指出,对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地块,加快建立线上交易机制。允许受让人申请延期缴付或分期缴付土地出让价款。优化土地出让条件,合理确定住宅用地起始价,降低商业办公用房自持比例。 同时,《方案》要求,适当增加2022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加大净增建设用地指标,支持保障各区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按照各区2022年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任务提前下达建设用地指标,加大周转指标暂借的支持力度。对于建设用地指标确有缺口的区,可由上海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商务委、市房屋管理局、各区政府等责任单位分别落实。 宋红卫表示,土地出让活动应该是最先恢复的非工业生产性活动,并且土地市场扶持力度巨大。在规模上,2022年土地出让规模较去年有大幅的提升;在指标方面,即使建设用地有指标缺口,也可以市里直接供应,打破了以往指标计划的限制。 “此次上海不仅允许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还降低了商办自持比例要求限制。并且明确提出加快开发、拿地、开工和销售的节奏,缩短全流程时间,住宅新开工项目配套费可以顺延3个月。受疫情的影响,部分房地产活动更多的会依赖线上模式,这次明确提出加快建立线上交易模式,这对于以后土地出让活动的推进有积极的影响。” 《方案》还指出,支持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能免尽免,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进一步发挥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作用,遴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等开展REITs试点,支持盘活存量资金用于新建项目。 扩大房屋租金减免范围 《方案》指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12月,到期后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职工租住市场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最高月提取限额从2500元调整为3000元。 根据《方案》,对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予提交受疫情影响证明材料,2022年免除6个月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房屋、运营困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执行。 对于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专业市场、产业园区、创新基地等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鼓励引导向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6个月房屋租金减免。对符合条件的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按照减免租金总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300万元,由各区政府负责实施,补贴资金实行财政预算总额控制,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方案》还指出,因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申请减免2022年第二、三季度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从事国家限制或不鼓励发展的产业不予减免税。对房屋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的企业,可按规定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每日经济新闻 33 阅读 2022-06-11 23:556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消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原则,积极支持居民家庭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呼和浩特市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行调整,首套房个人中长期住房贷款最低利率水平为4.25%,为近年来内蒙古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最低水平。 据悉,呼和浩特市购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执行LPR-20BP,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执行LPR+60BP。呼和浩特市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现行40%调降为30%,利率水平下限由现行LPR+70BP调降为LPR+60BP。 此次政策的颁布实施将有效降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适当减轻借款人还款压力,适度合理引导购房者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央视新闻 35 阅读 2022-06-11 23:51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6月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应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通知》指出,为更好地满足房租支付的实际需要,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房,如实提供租房发票的,租房提取额度以缴存人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确定,不受缴存人月缴存额的限制。对于房租超出所在租房区域合理水平的,应加强审核,防范风险。 《通知》提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借款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通知》明确,要持续提升便民服务效能,进一步推行自助办理和全程网办,增设对外服务电话,帮助群众网上办理、业务咨询和解释沟通,通过“网上办”“掌上办”“不见面”“双向寄递”等方式,有效解决疫情期间群众办事需要,减少业务服务大厅办事人数,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解读指出,对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租房人来说,在阶段性政策实施前,如果职工月租金高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提取额度只能按照月缴存额确定;阶段性政策实施后,提取额度则可按实际支付的房租确定,不受月缴存额的限制。 例如:申请人B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3000元,月租金为4000元,公积金余额30000元,按原政策规定,申请后可一次性提取9000元;按阶段性政策规定,申请后可一次性提取12000元。 此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提醒借款人,个人因受疫情影响,虽然阶段性支持政策期间的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但借款人仍需偿还此期间内的还款本金及利息,月还款义务不会终止。 该《通知》也是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和《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举措,适用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经营、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的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21世纪经济报道 59 阅读 2022-06-11 23:50近日,有消息称广东省珠海市部分区域放开限购。9日下午,中新经纬致电珠海市住建局进行求证,驻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的工作人员表示属实,“限购区域包括香洲区(除湾仔、南屏)以及横琴区,其他区域都不再执行限购政策。” 上述工作人员称,新政策已在上周实施。对于限购区域调整一事,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亦对中新经纬表示,新政已开始实施,但她没有透露限购政策具体的调整细则。 根据珠海市住建局2016年10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三条规定,执行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自即日起,该市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以下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1.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3.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之后,珠海升级限购政策,根据2017年4月发布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珠府办函〔2017〕79号)》,加强住房限购、限售政策。规定如下:1.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户型住房,全部纳入限购范围。2.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销售住房。 2017年4月的上述文件规定,加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珠海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同时,根据名下房产数量及住房贷款情况,首付比例不低于40%-70%。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继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近日,市场上还有消息称,珠海市非限购区域首套房首付比例已经降至最低20%,限购区域首套房首付比例仍为最低30%。对此,珠海市住建局上述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珠海市购房首付最低两成。
中新经纬 53 阅读 2022-06-09 19:59中山市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通知提到,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提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便利度,中山市缴存职工购买本市一手新建商品住房,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提取总额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称,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需符合本市缴存职工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一手商品住房;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市公积金中心办理楼盘报备手续,并已签署《协助购房人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承诺书》;职工选择商业贷款购房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含组合贷款)三个条件。 据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测算,如夫妻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30余万元,购房总价120万,需支付首付款36万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30万元后,只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6万元首付。
中新经纬 77 阅读 2022-06-08 21:47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提出,有序推进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建设,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提升消费信心和购买力。 措施提出,全力加快产业投资进度。加快新型工业化基金和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投放使用,60%投向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现代化工、大数据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上半年投放60%以上、使用率达60%以上。 措施提出,加大产业配套基础设施投资。切实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出台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贵州)枢纽节点建设。全年建成5G基站2.5万个,加快建设金融818、建设银行等大数据中心,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和应用侧投资。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和车联网。 措施提出,全力扩大新型城镇化和生态环保投资。有序推进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建设。积极采取货币化安置+奖励的方式推进棚户区改造,带动住房改善和房地产发展。落实降低首付比例政策,创新使用公积金对商业贷款进行贴息,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提升消费信心和购买力。确保房地产开发投资上半年完成1400亿元,全年完成3300亿元。 措施提出,切实加快财政资金使用进度。发挥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以及其他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2022年6月底前力争2022年专项债基本发行完毕、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加大对以往年度未使用资金的清理,加快使用进度,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 措施还提出,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积极盘活闲置低效资产,抓紧出台《贵州省闲置低效资产盘活专项行动方案》,2022年底前完成闲置低效资产大清查,分领域、分地区开展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回收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中新经纬 80 阅读 2022-06-08 21:46浙江省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7日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上限为2000元/月。该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支持企业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12月31日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并在2023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或分期完成补缴的,视同连续正常缴存。缓缴期间不对欠缴账户进行封存处理,不影响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的部分提取和贷款申请。企业申请缓缴的应当与职工充分协商,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决定,填报《单位缓缴申请表》,在申请表上注明工会或职代会意见并盖章即可受理。 二、注重维护缴存人的权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经申请不作逾期处理,并在2023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或分期还清逾期贷款本息总额的,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人行征信系统,不作为公积金信用不良处理。 三、支持缴存人及其配偶租房提取公积金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上限为2000元/月。 四、加强公积金业务服务保障 优化办事流程,简化证明材料,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公积金应急帮扶提升网上办、掌上办的服务水平,保障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畅通高效便民运行。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政策实施期间,各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到市公积金中心各服务窗口办理,并填写相关表单。待浙里办平台应急帮扶模块系统上线后,可在线申请。
中国新闻网 46 阅读 2022-06-08 21:36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即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开始试点。 “上海公积金”微信号8日消息,为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区域一体化发展服务水平,服务长三角区域内人才流动、产业发展,支持职工租房需求,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示范区执委会发〔2022〕12 号),创新试点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简称“一体化示范区”)内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 《通知》明确,试点区域为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职工及配偶(以下统称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用于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租赁提取条件;申请人任意一方在一体化示范区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在房屋租赁城市无自有住房,且在一体化示范区内跨区域租赁住房。一体化示范区异地租赁提取方式和额度参照缴存城市提取方式和额度执行。 办理流程上,申请人向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受理后,依托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工作机制向租赁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实申请人家庭(含单身家庭)房屋状况、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情况等信息。租赁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实情况后将信息反馈给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通过的,提取资金按规定转账到申请人本人账户。
中新经纬 45 阅读 2022-06-08 21:35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6日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通知提出,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允许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通知还提出,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新闻网 37 阅读 2022-06-07 21:57日前,山东德州齐河县一则政策文件开始在网上流传,其中提及“首套房、二套房在原首付20%、30%基础上分别下调10%”。 6月2日,齐河县住建局通过德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无此政策,从未下发过该政策。” 但齐河县当地经纪人员仍旧通过中介平台通讯表示,目前仍然可以执行1成首付,政策持续到年底。 执行?不执行? 网络上流传的《关于促进齐河县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中有几页截图,其中表示“鼓励银行降低首付比例。首套房、二套房在原首付20%、30%基础上分别下调10%”。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10万元;公积金购房贷款首付比例在现有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6月2日,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通过微信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目前全国主流城市首付比例进入到20%区间的情况下,德州齐河‘第一个吃螃蟹’,首创1成首付制度。1成首付制度是针对首套房进行的,且是在原来20%的基础上进行的,出于市场压力和保障刚需购房需求的考虑,总体朝着降低购房者入市门槛的角度出发。对于购房者而言,1成首付政策吸引力很大,市场交易确实很容易提振。” 齐河县多名房产经纪人通过中介平台向记者表示:“目前可执行首套房1成首付政策,该政策执行到年底。” 但齐河县官方否认了该政策的存在,6月2日,齐河县住建局通过德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确认过多次,无此政策,从未下发过该政策。” 市场对于政策的渴求增大 根据齐河县人民政府官网,该县位于山东省德州市最南端,与省会济南隔黄河相望,总面积1411平方公里,人口70万,是济南市周边最近的卫星城,近年来致力于打响“上风上水上齐河”城市品牌。 根据2022年4月份的经济运行数据信息,齐河县目前存在房地产项目63个,1-4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5.6%,官方表示“投资保持高速增长”。 从全国房价行情网来看,齐河县近期房价稳定,新房价格从2021年5月开始便维持着7500元/平方米左右的单价,一直维持到2022年5月。二手房价格也是类似,保持着7500元/平方米左右单价鲜有波动。 土地出让方面,根据Wind统计,2021年齐河县住宅用地成交面积102.5万平方米,较2020年的47.84平方米上升114.26%;成交楼面价1684.83元/平方米,较2020年的1654.32元/平方米上升1.8%。 从德州整体来看,根据《2021年德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德州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329.59亿元,比上年下降19.8%;住宅销售面积686.17万平方米,增长5.5%;住宅销售额471.68亿元,增长6.2%。 近期有不少地区都提出了降首付政策。5月31日,邵阳提出以家庭为单位,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5月23日,太原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5月1日之后,洛阳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等。 虽然郑州近期传出了一些项目试水首付20%,但相关媒体报道称已经叫停。此次齐河县1成首付政策是否存在“罗生门”,正如一句市场评论所说的那样:“至少说明了市场近期的心态,对于政策放松的渴求增大。”
每日经济新闻 36 阅读 2022-06-06 21:31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一系列房产行业稳增长举措。 按照新政,雅安市阶段性调整购房首付比例政策,自2022年5月25日起,雅安市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政策停止执行时间以上级通知为准。
中国网 22 阅读 2022-06-05 16:375月24日起,新建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可在备案价上下浮动15%的幅度区间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商品住房网签价格浮动标准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落实《中山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5月24日起,新建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可在备案价上下浮动15%的幅度区间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88360003。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4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8 阅读 2022-05-31 23:18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兼顾保障住房需求和“房住不炒”政策,温州市近日出台实施支持群众刚性住房需求的一揽子政策。 在公积金贷款买房方面,新政加大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政策执行期购买家庭首套住房,单人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5万元,夫妻双人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30万元。以市区为例,调整后,单人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65万元,夫妻双人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00万元。 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中的缴存时限倍数,亦有相应变化。其中,基数由原来的4倍提升至5倍,最高倍数则由10倍增至11倍。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降至20%;二套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40%。 另外,缴存职工申请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由此前的最高1200元提高至1400元。 在商业贷款买房方面,根据新政,温州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同时,温州市将鼓励银行进一步降低居民家庭首套刚需住房贷款利率,以更优惠的利率和更快的速度加强商品房抵押贷发放,保持住房贷款利率在全省乃至长三角地区处于较低水平。 此外,为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目前对居民家庭名下在温州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温州市拥有1套住房但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温州市拥有1套住房但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执行首套首贷优惠政策。
中国新闻网 83 阅读 2022-05-31 22:59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一系列房产行业稳增长举措。按照新政,雅安市阶段性调整购房首付比例政策,自2022年5月25日起,雅安市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政策停止执行时间以上级通知为准。 新政还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职工、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5万元、55万元。以全额付款、商业贷款形式购买自住住房的,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偿还贷款本息;以住房公积金贷款形式购买自住住房的,配偶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未在雅安市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
中国新闻网 88 阅读 2022-05-31 22:55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0日在互动交流版块上回复了关于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问题。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对贷款额度确定标准的完善,一是落实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规范》中规定的“所申请贷款额度不应高于借款人(含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一定倍数”。因此,合肥市贷款额度在与还款能力挂钩的基础上,同步增加缴存余额一定倍数的计算方式。 二是体现公积金的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需要,在贷款额度按缴存余额一定倍数计算的同时,按缴存年限设定相应倍数,进一步体现缴存义务与贷款权利的匹配,提高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引导缴存单位及个人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主动性,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 三是其他城市经验。参照外地中心账户余额倍数普遍设定为10-20倍之间,结合合肥市贷款流动性风险以及贷款政策平稳可持续发展需要,合肥市倍数拟定为按缴存时间分为10、15、20倍三档。同时兼顾低收入、低龄群体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障需求,对职工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 24 阅读 2022-05-31 22:50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30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表明: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提供相关决议,可申请缓缴2022年12月31日前的住房公积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缓缴2022年12月31日前的住房公积金。 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满后进行补缴。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在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申请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计收的罚息作退回处理,逾期记录已报送征信部门的,予以调整。 三、自2022年5月起,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市区缴存职工,可提取的月度限额提高至1500元。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可提取的月度限额由当地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中心应科学评估政策调整对资金使用的影响,及时制订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深化和充分借助数字化改革成果,通过全省政务服务网、长三角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一事联办等渠道,简化办理流程,减少申请材料,进一步提升网上办、掌上办、异地办服务水平。同时,优化线下服务网点布局,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就近办理。创新惠民服务举措,有条件的可开通邮件寄送、预约上门服务等业务办理模式,保障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畅通高效便民运行。
中国新闻网 20 阅读 2022-05-31 22:49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彦5月31日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接续推出了高校毕业生及二孩、三孩家庭贷款支持政策,通过对服务群体进行细分,让贷款政策温暖直达,使职工感受亲切务实,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更充分地发挥好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安居保障、服务民生中的作用。 王彦说,为贯彻落实“兴沈英才计划”,切实支持高校毕业生解决住房问题,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前期高层次人才(A、B、C类)和经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人才贷款最高限额的1.5-4倍基础上,又出台了高校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在沈就业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高校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旨在鼓励新毕业的大学生在沈就业发展,有效解决新毕业人才的住房问题,使青年人才免除后顾之忧在沈安家立业。 本政策服务对象适用于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辽宁省省直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是指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的毕业日期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初审日期,不超过5年。 在沈就业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单方60万、双方84万、三方108万。据悉,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出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即可享受该项政策支持。 另一方面,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主要为满足多孩家庭住房需求,提升居住品质,促进人口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生育政策,对生育二孩或三孩未满18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 本政策适用于已生育二孩或三孩,且孩子未满18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含本地和异地缴存职工家庭,且二孩或三孩由一对夫妻生育)。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当期贷款最高限额的1.3倍。(单方65万、双方91万、三方117万)二孩或三孩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即可享受该项政策支持。 王彦说,职工持相关手续在公积金中心各区办事大厅均可办理贷款业务,同时公积金中心专门开设“二孩、三孩贷款”、“兴沈英才”贷款业务窗口,提供优先办理、预约办理、上门办理等服务。目前,公积金贷款(要件齐全)3个工作日放款;公积金与银行组合贷款(要件齐全)5个工作日放款。 2022年以来,沈阳公积金中心受理、发放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123笔、合计贷款金额8131.6万元。其中,高层次人才贷款18笔、合计贷款金额1406万元,高校毕业生贷款105笔、贷款金额6725.6万元。5月11日,首笔多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支持政策已经落地,目前,已办理二孩三孩贷款业务19笔,金额1488万元。
中国新闻网 19 阅读 2022-05-31 22:465月31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点支持首套购房需求,满足合理的“以小换大”“卖旧买新”等改善型住房需求,帮扶房地产企业纾困,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该新政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二孩三孩家庭限购区可再买一套 《通知》要求,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100万元/户。 购买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 按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基础上再上浮20%。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的12倍调整为15倍。 有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鄞州区(以下简称“市四区”)已有2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有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四区已有1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 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改造力度 推行房屋征收安置房票制度 《通知》指出,要大力推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改造,推动城市有机更新,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同时,调整优化集体土地住宅征迁评估机制,提高房屋征迁货币安置比例,推行征收安置房票制度。持房票可购买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积极引导房地产企业向持有房票的购房人提供购房优惠,房票也可以按照兑付规则申请到期兑付或者提前兑付。相关部门和地区已在制定政策制度及操作细则,适时发布。 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坚持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根据供需关系,实施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差别化供应调节,保持合理房地价差,合理统筹优化商住配建比例。 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前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普通商品住宅地块,实施意向预申请的,剩余出让金按照意向预申请相关要求缴纳;不实施意向预申请的,剩余出让金可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缴纳。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使用银行保函替换商品房预售项目的预售资金相应监管额度,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不得拒绝接受合规的银行保函。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项目正常建设工程款支付的前提下,使用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预售资金支付本市土地竞买保证金,但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5天。 引导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加快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的审批、发放。 持续开展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围绕“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加强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实现涉房风险闭环管理;加大涉险项目房企解困帮扶,鼓励国有企业参与项目重组,盘活项目;规范房地产企业市场行为,打击涉房虚假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及“支持刚性和改善型居住需求”精神,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14条针对性政策措施,重点支持首套购房需求,满足合理的“以小换大”“卖旧买新”等改善型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变化? 为缓解刚需家庭购房资金压力,保障改善型和二孩三孩家庭的购房需求,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惠及度,《通知》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调整。即: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100万元/户。购买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按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基础上再上浮20%。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的12倍调整为15倍。 例1、职工小王,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住房公积金余额5万元,第一套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新政实施前,小王公积金贷款额度为40万元(5万元*12=60万元,达到额度上限40万元)。新政实施后,小王公积金贷款额度为75万元(5万元*15=75万元,未达到80万额度上限)。 例2、职工小李,生育二孩,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住房公积金余额7万元,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新政实施前(2022年1月1日起,最高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小李公积金贷款额度为80万元(7万元*12=84万元,达到额度上限80万元)。新政实施后,小李公积金贷款额度为120万元(7万元*15*(1+20%)=126万元,达到额度上限120万元)。 三、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资格有何变化? 二孩三孩家庭因新增人口产生的居住需求,属于合理改善型需求,故在新政实施前规定的购房套数上增加1个购房名额,即:有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四区已有2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有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四区已有1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 四、为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居民购房方式上有何变化? 政府将搭建平台,助力房企及中介机构开展云端房源展示、在线房源直播推介、楼盘实景及样板房VR展示、线上选房、线上各类看房购房优惠活动,实现云上选房常态化。 近期,市住建局将联合房协、宁波晚报等单位和媒体,共同推出宁波首届线上房展会活动,通过直播推介、云端选房等多种形式,在房企和购房者之间搭建云端售房、购房渠道,助力促进合理住房消费。 五、新政实施后,土地供应方面有何变化? 一是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在三江沿线、东部新城等核心区域,增加优质纯住宅用地供应,打造标杆品质楼盘,丰富市场产品类型,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购房需求,提升城市品质。二是为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拿地成本,保持合理利润率,提高房企拿地积极性,新供土地将调整房价、地价限价,使房地价差更趋合理。三是住宅供应结构上,将增加住宅供应紧张片区用地供应量,并结合市场需求统筹商办配比数量,减少过剩配套。 六、在商品房预售方面,做了哪些优化? 一是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普通商品房申请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条件为“高层达到三分之一、多层结顶”,绿色建筑项目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可以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为推广建筑工业化进程,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新政实施后,装配式建筑占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及以上的商品房项目,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的,也可以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二是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每批次预售建筑面积由原来的不少于5万平方米暂调整为不少于2万平方米,每批次间隔时间由原来的不少于3个月暂调整为不少于1个月;对于拟售商品房全部为商业办公用途商品房的项目或批次,不受每批次最低2万平方米的限制,属地住建部门视情灵活掌握。 七、在帮扶企业纾困方面,新政出台哪些政策? 一是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因疫情等不利因素导致的资金紧张状况;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使用银行保函替换商品房预售项目的预售资金相应监管额度,释放预售资金的流动性,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三是允许临时使用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预售资金支付本市竞买土地保证金。 特别要说明的是,对于允许临时使用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预售资金支付本市竞买土地保证金的问题,为规避风险,要求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项目正常建设工程款支付的前提下才能使用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预售资金。同时,在资金安全保障方面,房企需及时归还该笔资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5天,房企的母公司或总公司要为该笔资金的按期归还提供承诺或担保;为保证预售资金的按时归还,资规和住建部门将在土地竞拍、资金使用及归还阶段建立沟通联动机制,对用于支付保证金的预售资金进行闭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八、在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方面,有何措施? 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为主要目标,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市、区两级专班持续开展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对个别风险项目,积极解决矛盾问题,全力实现“保交楼”。同时,我市已建立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落实日常监督,加强资金管控,确保项目正常施工,按期交付,让老百姓放心购买商品房。
宁波住建 29 阅读 2022-05-31 22:43福建省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及提高二孩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从降低首付款比例和提高贷款额度两个方面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再调整,并将自2022年6月1日起执行。 一是对首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产权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是对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由1月28日榕公积金管委规〔2022〕1号文件规定的40%再下调为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是对于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符合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下,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公式测算时另加10万元,且最高可贷额度由目前的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调整为双职工按100万元、单职工按70万元执行。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47 阅读 2022-05-30 22:29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通知称,现就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阶段性缓缴政策。2022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等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12月。缓缴期间,不对缓缴单位作欠缴处理,不影响单位征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需办理账户转移或者销户提取的,单位应当先为其办理补缴。缓缴期限届满后,单位应当恢复缴存,自缓缴月份起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022年12月31日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停缴手续。期间,自愿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其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受疫情影响,2022年3月至12月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经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不作逾期处理期间届满后,借款人应当归还全部应还未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履行还款义务。还款仍有困难的,可申请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延长后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三、保障职工租赁提取需求。职工租住市场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最高月提取限额从2500元调整为3000元。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74 阅读 2022-05-30 22:23为扎实推进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方案》提出,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等。 《方案》明确,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新经纬 55 阅读 2022-05-29 21:48为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业务规范有序开展,近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基础设施REITs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当为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得开展商品住宅和商业地产开发业务。 《通知》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在发起主体、回收资金用途等方面构建了有效的隔离机制,压实参与机构责任,切实防范REITs回收资金违规流入商品住宅和商业地产开发领域。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发起主体应当为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的独立法人;二是强调了回收资金用途的严格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净回收资金优先用于新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或用于其他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领域;三是压实机构主体责任,要求发起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挪用回收资金;四是加强沟通协作,证监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指导沪深证券交易所、证监局和地方发展改革委做好推荐、审核和日常监管工作。 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鼓励权属清晰、运营模式成熟、具有可持续市场化收益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REITs,推动试点项目尽快落地,同时加强市场监管,督促原始权益人和中介机构诚实守信、归位尽责,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行稳致远。
中国新闻网 38 阅读 2022-05-29 21:435月22日-24日,济南住建局、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连发4条通知,从缩减限购范围、缩短限售时间、提高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加养老和多孩家庭购房套数、降低外地家庭购房社保和个税门槛、降低首付比例、调整首套房认定标准等多方面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无独有偶,4月26日-5月10日,沈阳连发6条通知,从降低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外地人购房无需缴纳社保或个税,支持养老抚育住房需求,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等方面优化政策调控。 相较其他大部分城市,济南和沈阳的调控频次更高,凸显政策调控的迫切性。这亦反映出近期楼市新政覆盖面广、针对性强的共性特征。“房住不炒”和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基调下,各地因城施策发布需求端支持政策。 截至5月26日,据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今年各地支持政策调控频次超210次,覆盖120余个城市,5月调控次数已达93次。 在出台楼市新政的城市中,省会城市往往是省内最具人口优势、产业优势和经济发展优势的所在,购房需求相对旺盛。对省会城市的调控内容和代表性省会的调控效果进行梳理,有助于加深对本轮调控认识,并为后续可能的政策优化提供参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3月至今,至少有18个省会城市推出楼市支持政策,包括郑州、南昌、哈尔滨、福州、兰州、昆明、银川、贵阳、沈阳、南宁、长春、长沙、海口、成都、杭州、武汉、太原、济南等。 各省会城市的楼市新政主要涉及哪些内容?重点城市政策调控效果如何?后续政策是否还有加码可能? 多个省会放松限购限售 3月1日之前,各地的需求端支持政策多以购房补贴、降低首付比例、下调房贷利率、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为主,发布城市主要为市场基本面更差的三四线城市。 3月1日,郑州发布18条楼市新政,覆盖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改善住房市场供给、加大信贷融资支持等多个方向,其中养老家庭可多购一套房,首套房认定标准从“认房又认贷”调整为“认房不认贷”的规定,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原有的限购、限贷政策框架,业内认为具有风向标意义。 “类似政策对全国其他城市也有启发,基于信贷流动性增加、资金成本降低,未来二套房的政策会更加宽松。”郑州新政甫一出台,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如是评价。 在郑州新政发布之后,越来越多的省会城市加入需求端政策优化之列,政策内容也进一步延伸和拓展开来。 “认房不认贷”成为很多省会城市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重要方式。郑州、兰州、银川、贵阳、长春、太原、济南等7城均有相应政策推出。 其中,长春对此的规定更加细致,对于拥有一套住房且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不仅银行执行首套房贷利率,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也执行同期首次公积金贷款利率。 支持养老家庭或多孩家庭多购一套房也成为近期省会城市调控的新风尚。在郑州之后,兰州、沈阳、杭州、武汉、济南等5城都有类似政策推出。其中,济南规定父母养老投靠家庭新购一套房,需满足父母取得居住证6个月以上的条件,遏制投资和炒房需求。 除了允许父母投靠子女家庭,二孩、三孩家庭可新购1套房外,武汉还明确子女来武汉投靠父母的武汉户籍家庭可新购一套房,目前该政策在其他城市较少见。 业内人士表示,支持养老抚育购房需求不仅能满足相应群体的改善住房需求,还能拓展市场真实购买力。但从实际来看,由于所涉群体占比较小,对城市整体市场影响有限。 限购、限售是强有力的规制性政策,也是收紧房地产调控的核心手段,近期多个省会城市的限购、限售均有不同程度松动。 相较而言,调整限购的省会城市更多,除了前文提到定向为老人、多孩等家庭增加1套购房资格外,福州、银川、沈阳、长沙、成都、杭州、武汉、济南、太原等9个省会城市均不同程度调整限购政策。 例如,福州规定非五城区家庭无需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即可在五城区购房;成都近郊区县住房不再纳入中心城区购房时家庭名下总套数;杭州购买二手房落户未满5年无社保缴纳年限要求,外地户籍社保或个税要求缩短至12个月;长沙规定作为家庭存量房用作租赁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总套数。 相对而言,沈阳、银川和太原调整限购的力度更大,沈阳明确外地户籍家庭在沈购房无需社保或个税要求;银川提出购房数量和购房主体不受户籍限制;太原进一步放宽新市民、青年人购买首套房的限制,购首套房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哈尔滨、银川和济南对限售有所调整。哈尔滨取消限售政策,银川提出市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转让期限不做限制,济南则将限售年限从房产证满两年缩短为网签满2年。 某品牌房企区域运营经理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刚需家庭而言,最大的购房成本来自首付比例和贷款压力,因而降低首付比例对刚需而言是强利好。 降低首付比例,或提高贷款额度尤其是公积金贷款额度,也成为越来越多省会城市的选择。南昌、兰州、昆明、银川、贵阳、沈阳、南宁、长春、海口、太原、济南等11城均有相关政策推出。其中,兰州、银川、贵阳、长春、太原这5个城市的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可至20%。 另外,各地还针对当地市场进行个性化政策调整,如沈阳、杭州将住房交易增值税免征年限从5年调整至2年,长春继续对人才和进城农民等发放购房补贴,海口降低人才购房的社保或个税门槛,杭州三孩家庭参与新房摇号参照“无房家庭”优先摇号等等。 政策发布后各地市场表现分化 从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到4月底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要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再到近日国常会再提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中央多次释放积极的政策信号。 今年,各地需求端支持政策频繁推出,5月调控已超90次,3月以来至少有18个省会城市发布26次政策,但各类需求端政策调控满足了多少合理住房需求,还要从市场上寻找答案。 整体来看,据国家统计局数据,4月70城房价并未出现回升迹象,一二三线城市房价环比总体呈降势、同比继续走低。在成交方面,1-4月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同比下降25.4%,成交量降幅扩大,4月末商品住宅待售面积同比增长14.8%。 从全国房地产市场来看,政策调控效果并未明显显现。但是,城市市场分化明显,省会城市政策传导至市场端的反应也因城而异。 暂以3月以来首个发布政策的城市郑州、首个取消限售的城市哈尔滨、密集发布支持政策的沈阳,以及热点城市杭州和成都这5个城市为例,观察其政策发布后的市场情况,在5城中杭州的调控效果最为显著。 “新政过去一周,杭州房地产市场出现回温迹象,促进作用明显。”杭州贝壳研究院院长上官剑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上官剑表示,截至5月24日,新政后客户带看量增长81%,挂牌房源量增长72%,供需有效增加,成交量增幅小幅放量。 上官剑认为,对于此刻的杭州楼市而言,至少是一个利好的开始,从最初的刚需入场,到后期的带动改善置换,同步可以有序调动整个二手房的流动性,也将推动新房的交易,利于房地产市场生态的良性循环的修复。 对比起来,成都5月16日发布的政策相对温和,新政后二手房市场成交虽然也有所增加,但整体市场变化不大。克而瑞数据显示,5月16日-22日,成都二手房成交29.4万平方米,环比上升19%,处年内较高位置。但从对当地购房者、房屋经纪人和房企人士的采访来看,当地市场整体平稳。 受疫情和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影响,3、4月郑州市场仍在底部运行,政策效果有限,近日受房贷利率下调利好影响市场略有回暖。 据国家统计局、郑州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数据,政策发布后,3、4月郑州新房、二手房价格并未止跌,成交有所改善,但与去年同期比仍有较大差距。4月,郑州新房和二手房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3%和0.5%;新房和二手房分别成交6898套和6011套,同比分别下降67%和18%。 近日,郑州首套房贷利率和二套房贷利率最低已分别降至4.25%和5.05%,看房和成交有所改善,市场底部修复中。 虽然政策密集推出,但沈阳房地产市场仍未恢复。5月初,沈阳品牌房企营销口人士向记者表示,沈阳楼市成交仍不景气,市场复苏仍需周期。沈阳中原研发部数据显示,5月16-22日沈阳楼市成交量和价格均有所回落,截至5月22日,沈阳商品住宅库存量1633万平方米,去化周期约19个月。 相较而言,5城中哈尔滨的政策力度最大,限售政策是遏制投资和炒房需求的关键性手段之一,3月25日哈尔滨宣布拟废止限售,5月23日正式发文。 易居哈尔滨副总经理、哈尔滨房地产经纪与职业经理人行业协会常务理事陶汉向记者表示,废止限售后哈尔滨新上市大量二手房源,首套房贷利率最低可至4.25%,但二手房成交仍表现不佳,而且进一步增加了新房去化难度。 陶汉表示,疫情是影响近期哈尔滨市场的最主要原因。哈尔滨竣科房产数据研究中心报告显示,4月哈尔滨各大售楼处持续关停,成交显著下降,4月商品房成交9.67万平方米,环比减少超67%。 需求端政策发布后5城市场反馈各不相同,市场变化一方面与政策力度有关,同样为热点省会城市,杭州新政后市场变化更明显主要是杭州政策力度更大。上官剑说,杭州二手房库存较高,市场需求较弱,新政大幅降低购房门槛,能够短期内释放大量需求,弥补之前“85新政”后刚需购买不足的问题。 但另一方面政策效果也与城市基本面相关,如杭州、成都产业相对强势,人口持续流入,购买力旺盛,而哈尔滨人口持续流出,增加市场去化难度。 除此之外,还受意外因素影响,如哈尔滨受疫情影响长时间不能在线下看房,成交难度增加,郑州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影响至今市场仍在恢复中。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房地产行业底部修复和预期不振、疫情不确定性、个人就业和收入不稳定等因素也影响政策效果释放。 整体来看,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分析师孟新增向记者分析,今年各地供需两端政策优化调整持续加大,本轮调控有助于促进合理购房需求释放。但当前多城市房地产市场仍面临较大的调整压力,需求端方面政策的改善有助于加快市场恢复节奏,未来预计会有更多的城市加大政策调整力度及加快出台节奏,特别是身处调整周期的城市。
21世纪经济报道 39 阅读 2022-05-29 21:41在放开限购、限售、降低首付款等政策外,对消费有着直接带动作用的购房补贴、契税减免、购房消费券也在多地频现。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5月以来,包括浙江义乌、广西柳州、安徽黄山、山东淄博、四川遂宁、山西太原、山东德州、河南周口、湖北大冶、江苏连云港、四川泸州、四川资阳、四川乐山、湖南岳阳、湖北天门、江西上饶等近20城发布契税及购房款补贴,带动楼市需求。 以浙江义乌为例,5月26日,义乌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义乌市2022年购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该细则规定,所购房屋为义乌市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且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31日的市民可获得60%到100%不等的契税补贴。 其中,即日起至9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100%给予补贴;购买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80%给予补贴。凡在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80%给予补贴;购买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60%给予补贴。 山西太原也发布了类似政策。太原规定,自2022年5月20日起,首套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由财政全额补贴契税。首套住房面积在90-143平方米(含)的由财政补贴80%所缴纳契税,面积在143平方米以上的由财政补贴50%所缴纳契税。 除了契税补贴,也有不少城市给出更为实际的购房款补贴、购房消费券等。其中有城市最高以购房款2%进行补贴。 拿江苏连云港来说,连云港市住建局于5月17日发布《连云港市市区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实施细则》,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内,对市区(不含赣榆区)居民购买新建的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予以补贴。其中,对购买的系家庭唯一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购房款的1%和1.5%进行补贴;对购买的系第二套改善型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购房款的1%和2%进行补贴。 四川乐山的政策显示,凡是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每套购房补贴8000元。凡是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每套购房补贴12000元。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从当前各地出台的政策来看,除了金融和行政调控政策以外,这一轮楼市调控中也有很多城市通过契税补贴、购房补贴等财政手段来提振楼市需求。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指出,买房补贴主要分两类,一类是阶段性普惠政策,大都是为了提升房地产市场热度,给予契税减免,针对的人群范围广,属于政策放松手段之一,不同城市间对于市场热度的提升效果差异度较大。另一类是针对特定人群的补贴,包括人才购房补贴,多孩家庭补贴等,这类政策往往是针对特定人群,并且意图通过房产政策带动人才落户、生育率提升效果。 张波认为,从目前楼市整体放松的环境来看,各地的购房补贴大都属于各地调控放松“组合拳”的组成部分,政策单一对市场释放的效力相对有限,和其他调控放松政策形成合力,会对市场形成一定影响力。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2022年以来,多地因城施策维稳房地产市场。其中,多地发布契税及购房款补贴相关政策,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有利于释放潜在刚需及改善型需求,提升市场活力,对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有着积极作用。但从目前政策效果上看,部分城市补贴力度不大,对市场提振效果有限,发放购房补贴结合更多优化政策,或可更好地发挥效用。
澎湃新闻 68 阅读 2022-05-29 21:395月26日,上海土地交易市场发布《关于恢复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沪告字[2022]第016号公告的出让活动的通知》。 公告中的36幅宅地均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有效申请人即为竞买人。根据安排,5月30日12时提交申请截止,同时保证金到账截止;5月31日9时将发布关于本公告现场交易活动安排的通知;6月1日9时30分挂牌截止,现场交易活动开始。 根据《通知》,已提交申请的竞买申请人,愿意继续参与此次出让活动的,应按《通知》要求在“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补充提交承诺书,并重新提交《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银行监管协议》。 《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银行监管协议》对出让文件中原《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银行监管协议》的监管账户监管期限起始时间和封存资金金额作了调整。 封存资金指的是房企用于缴付竞拍地块的出让价款。更新后的《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银行监管协议》显示,申请人在监管银行开立的账户中封存的资金应不小于申请人在《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补充申报及承诺》中扣除竞拍地块保证金金额后的自有资金金额。 原来的监管协议要求,申请人在监管银行开立的账户中封存的资金应不小于申请人在《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补充申报及承诺》中填报的“用于本地块交易的资金金额”。 由于开发商一般报名时该金额都会填到地块中止价,所以普遍这一金额为地块起始价格的110%,加上20%的保证金,总受限资金为地价的130%。而目前扣除20%保证金后,监管资金比例明显降低。 更新后的监管协议明确,监管期限自2022年5月31日起,至申请人未竞得地块;或者申请人中标地块,且已支付出让价款比例(含定金)达50%及以上;或者申请人提交由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出具的情况说明。 尚未提交竞买申请的意向申请人应按照出让地块出让须知、《通知》及其附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竞买申请材料。 现场交易时,出让地块仅有一名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应及时登录网上受理平台进行挂牌报价,无须至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土地交易市场将按照出让文件的规定,根据其在挂牌期间的报价确定地块成交价格及竞得人。 出让地块有多名竞买人的,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应按地块出让须知和《通知》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交易会。 以附件形式发布的上海土地出让现场交易疫情防控须知显示,市场开放现场交易的地块,每幅地块每个交易申请人只能有1名人员进入现场交易厅室,即为入场人员。所有入场人员入场须凭“随申码”绿码和48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房地大厦一楼入口处配合进行现场抗原检测;在市场闸机口处主动出示“随申码”(或实体身份证)刷“数字哨兵”进行核验。核验健康的,准予入场。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应提前进行“随申码”注册认证。 已提交竞买申请的竞买申请人,不愿继续参与此次出让活动的,可于即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12时止在“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申请退出此次出让活动。未在2022年5月30日12时前申请退出出让活动的视为完全接受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 退出出让活动的竞买人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计息期为该笔保证金入账之日起至退还保证金本金当日止,利率为当期活期存款利率),将在市土地交易市场收到申请人退还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 根据2月23日公告,第016号公告包含临港(8幅)、金山区(2幅)、徐汇区(1幅)、闵行区(3幅)、青浦区(4幅)、宝山区(3幅)、嘉定区(3幅)、松江区(4幅)、浦东新区(2幅)、杨浦区(1幅)、普陀区(2幅)、奉贤区(3幅)12个地区共计36幅宅地,占地面积共计204.7万平方米,出让面积共计199.7万平方米,起拍总价806.5亿元。
澎湃新闻 52 阅读 2022-05-28 21:31据安徽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近日,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统一全市贷款额度上限。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市内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符合人才引进政策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上限60万元;符合购买绿色建筑政策的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 通知提到,要取消二次贷款时间间隔限制。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
中国网 20 阅读 2022-05-28 20:445月22日凌晨,武汉经开区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者合理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当日起,武汉经开区的沌阳、沌口、军山新城区域从原限购区域调整为不限购区域。 尽管该消息随后被删除,但仍引发广泛关注。当日下午,武汉经开区官方微博再次发布消息称,武汉经开区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政策。 四大远城区全部解除限购 记者注意到,5月22日下午,湖北省人民政府官方抖音账号“湖北发布”发布视频称,武汉四大远城区全部解除限购,四大远城区包括江夏区、东西湖区、经开区、黄陂区。该视频显示,查阅武汉住保房管办事服务官方微信小程序,四大远城区已经不在资格核查区域。 5月23日,该抖音视频被删除。不过,《证券日报》记者从多个渠道求证得知,消息虽删,但政策依然执行,武汉四大远城区解除限购一事是真实的。 一位不愿具名的银行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武汉楼市成交量低迷,一是客群信心不足,武汉房价偏贵;二是收入低不稳定,买房意愿不强。此次经开区首先解除限购,或对房地产回暖有一定作用。从银行方面来看,无论是开发端还是销售端,政策都有所回暖,但整个行业的回暖还取决于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房地产放松政策主要具有三个特点:一是热点二线城市或新一线城市的政策放松成为大趋势,此前南京、杭州、成都等城市放松后,对于武汉放松相关政策的期望和呼声较高,符合预期;二是此次放松是局部的放松,也是近期各地放松的一种特征,即对郊区市场进行放松,有助于落实差异化的调控政策;三是此次放松属于限购放松,客观上有助于促进武汉郊区市场的项目去库存,也有助于提振市场行情。总体上看,当前此类政策放松叠加其他政策,将发生积极效应。 二孩三孩家庭可购第三套 5月21日,武汉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称,出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多项措施,促进武汉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其中,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对父母来汉投靠子女或子女来汉投靠父母的武汉市户籍居民家庭,且在武汉市已有2套住房的,在限购区域可新购买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武汉市户籍居民家庭,且在武汉市已有2套住房的,在限购区域可新购买1套住房;对限购区域内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非武汉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武汉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年限由2年调整为1年。 此外,武汉市还将引导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稳定增加全市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加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力度,缩短贷款审批发放周期,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资金需求;加大对长租房市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同时,维护房贷市场秩序,加强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而5月13日发布的《武汉市加大纾困帮扶力度促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若干措施》,共提出32项措施,其中第31项和第32项针对房地产行业,分别从资金监管和预售申报条件上,提高监管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房地产预售管理,加快企业资金回笼,缓解开发商压力。 某连锁品牌房产中介武汉门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目前新房成交量有所回升,购房者很理性,预计短期内会有一波客户买房,中期市场可能会平稳过渡。” “此次武汉针对三类群体放松了限购政策,包括投亲家庭、多孩家庭、非本地家庭。”严跃进表示,这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即针对目前社会关注的各类人群进行定向放松,尤其是针对多孩家庭放松购房政策,确实是目前各地调控政策的主流做法。
证券日报 17 阅读 2022-05-28 20:4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3日发布通知,宣布废止2018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废止后,购房人完成不动产权属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即可上市交易。 通知提到,2018年,哈尔滨市以市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12号),从有针对性地加强土地供应、实行区域性限售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条件、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等5个方面推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通知指出,随着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变化,《通知》已完成其阶段性调控使命,继续实施区域性限售将导致一部分购房者购买的商品房无法上市交易,抑制了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释放,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同时,《通知》规定的其他调控政策在我市2021年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哈住建发〔2021〕267号)中作出了调整,因此,根据哈尔滨房地产市场的实际状况,将《通知》予以废止。《通知》废止后,购房人完成不动产权属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即可上市交易。
中新经纬 20 阅读 2022-05-28 20:39种种迹象表明,“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政策要求正加快落地落实,并取得突破性进展。近期,债券市场推动新一轮民企债券融资支持行动,一些民营房地产企业被纳入支持范围,成功完成债券融资。 业内人士分析,近期一系列政策举措和实施案例,在改善民营房地产企业融资环境方面具有很强的破冰信号和示范意义,为行业和市场注入信心。房地产政策底进一步得到确认,更多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政策有望落地。随着政策效应持续显现,房地产市场回暖的迹象将越来越多。 民营房企融资“破冰” 5月,房地产行业“暖风拂面”。近日,碧桂园、龙湖集团、美的置业等多家民营房企成为“示范房企”,在信用保护工具的护航下,陆续开展债券融资。 根据上交所公告,龙湖集团旗下公司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5亿元债券发行工作已于5月19日完成,票面利率为4.00%。碧桂园今年的首只公司债券“22碧地01”也已于5月20日完成簿记建档,规模5亿元,票面利率4.5%。美的置业发行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于5月20日进行了簿记建档工作。 东方金诚研报表示,截至5月15日,民营房企已连续65天无公开市场债券发行,解决其融资难、发债难的问题已显迫切。此时,3家民营房企相继发债,被认为具有强烈的破冰信号和示范意义。 近期,多家房企在发债过程中,得到信用保护工具的护航。深交所披露,中证金融与中信证券联合创设的信用保护凭证,日前与4.02亿元龙湖供应链ABS配套成功完成簿记发行,该信用保护凭证成为市场落地的首单民营房企信用保护工具。此外,为支持“22碧地01”发行,中证金融与中信建投证券将共同创设信用保护合约。 业内人士分析,当前形势下,债券市场推出新一轮民企债券融资支持计划,进一步释放了对民企债券融资的政策支持信号。有助于提振市场对民企债券投资信心,同时对市场形成“示范效应”,引导更多银行券商机构以及专业增信机构等市场力量利用市场化增信模式服务民企发债融资。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民营房企发债名单还在持续扩容。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新城控股拟于近期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一只中期票据,创设机构将同时发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为该期中期票据提供信用保护。 融资环境逐渐改善 除了支持房企债券融资,今年以来,加大银行信贷支持、鼓励房企间收并购、引导AMC参与救助出险房企等一系列举措,正推动房地产融资环境逐渐改善。 5月初,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分别召开会议,均谈及房地产融资、房企发债等相关内容。人民银行表示,将及时优化房地产信贷政策,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证监会强调,积极支持房地产企业债券融资。银保监会要求,商业银行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的金融服务。 5月20日,新一期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降15个基点,变化幅度超出预期。专家表示,5年期以上LPR下行可稳定居民住房消费预期,激发新的住房消费需求。此外,5月以来,已有数十个城市密集调整房地产政策,包括降低房贷利率、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购房补贴等。 在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看来,近期多个部门密集表态,加上一系列实质性动作,传达了清晰有力的政策信号,房企债券融资正得到积极支持,房地产行业融资环境将明显改善。也有业内人士称,目前启动发债的仍以头部房企为主,政策实施效果特别是中小民营房企能否受益还需进一步观察,房地产市场企稳乃至回暖还需要一定时间。 “近期地产政策利好频出,展现了相关部门化解房地产风险的决心。”华泰证券首席固收分析师张继强说,目前房地产销售尚未有效企稳、房企流动性紧张有待继续缓解,更多系统性普惠性的地产支持政策的出台实施仍值得期待。
中国证券报 25 阅读 2022-05-28 20:35取消商品住房限购限售 为满足居民家庭合理购房需求,唐山市取消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限购、限售政策。 调整购房商业贷款政策 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对购房商业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将全市首套房贷利率降至4.25%,二套房贷利率降至5.05%,减轻居民购房还贷压力。 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降至与其他县(市、区)相同,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30%。 对全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再考虑没有贷款的住房套数,已有两套住房正在贷款,第三次购房贷款时,方不予发放。 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唐山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已经调整。全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住宅,贷款额度上浮至96万元,凤凰英才人员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自贸区曹妃甸片区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贷款额度为120万元。全市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30%。 对“凤凰英才”购房予以补贴 唐山市对“凤凰英才”人员实行购房补贴政策,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在唐山落户的,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全职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唐山落户的,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
中新经纬 60 阅读 2022-05-26 20:00给补贴、提高贷款额度、优化限购政策......对人才购房政策给予适度倾斜成为各地优化楼市政策的重要方向之一。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5月以来,已有包括福建厦门、辽宁大连、山西太原、湖南湘潭、安徽宣城、河北沧州、江苏无锡、山东日照、山东枣庄、安徽池州、湖北大冶、云南楚雄、河南信阳、江西高安、海南海口、江苏扬州、江苏泰州、江苏常州、浙江嘉兴、辽宁沈阳、浙江舟山、广东江门、四川资阳、河南鹤壁、湖南岳阳、广东梅州等近30城出台的楼市政策中定向对人才群体给予适度倾斜。 在对支持人才购房的政策中,多集中于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人才给予购房补贴以及优化限购政策等。 在优化限购政策方面,以福建厦门为例,5月25日,据福建省厦门市房地产业协会消息,为吸引人才来厦就业创业,支持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需求,在厦门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在岛内购买1套自住商品房。 辽宁大连更为直接。5月20日,辽宁省大连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通知》提出,大连高层次人才、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可按家庭需求在限制区域内购买住房,不受房屋套数限制。 此外,海南海口、浙江嘉兴也对人才定向优化限购政策。 5月15日,海南省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显示,在落户海南省的引进人才购买住房方面,自落户之日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未落户海南省的人才,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海南省无自有住房的,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在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 浙江嘉兴于5月13日出台新政满足非嘉兴市户籍人才合理住房需求。新政提出,对非嘉兴市户籍的各类人才,在嘉兴市连续缴存社保满6个月及以上的,参照嘉兴市户籍居民家庭相关购房政策。 除了优化限购政策,多地也通过上调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更好满足人才合理住房需求。山西太原、湖南湘潭、安徽宣城、河北沧州、山东枣庄、云南楚雄、河南信阳、江苏扬州、江苏常州等十余城于近期提高人才公积金贷款限额。 以山东枣庄为例,该市政策明确,符合枣庄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同步提高至2倍。贷款职工家庭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并且双方符合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110万元。 江苏常州提出,享受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购房资助条件的博士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20万元;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贷款条件且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70万元,其他借款申请人若有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00万元。 湖南岳阳对人才覆盖的范围更广一些。新政显示,岳阳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A、B、C、D、E类)、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在岳阳购买首套住房,均可按首套房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120万元。 实实在在的购房补贴、消费券也在各地新政中频现,更有城市开出千万购房补贴引才留才。 以江苏无锡为例,5月11日,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经开区和惠山区分别发布人才购房新政,其中梁溪区对A类人才购房最高补贴可达1000万元、经开区A类人才最高可享受800万元购房补贴、惠山区对于在5月份买房的购房人,政府给予每户1万—2万元惠民购物消费券。 山东日照提出将设立人才住房发展基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大专(含中专、技工院校)毕业生,本人或其家庭在日照市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可享受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人才发展基金购房补贴。 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5月1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中也明确对人才购房需求予以支持。按照新政,对符合《中共岳阳市委关于印发〈岳阳市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岳发〔2021〕17号)要求,且在市城区购买首套住房(含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的人才,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及市级以上(含市级)领军人才2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双一流”高校(含原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3万元,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2万元、正高职称人才20万元、副高职称人才6万元、高级技师15万元、技师6万元。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人才购房的支持,既有助于提振购房需求,也有助于保障人才权益。提高贷款额度和增加补贴,将在很大程度上助力此类群体低门槛购房。此类政策下也将带来城市人口结构的优化,有助于在带动房地产市场行情的同时提高城市竞争力。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梁楠亦指出,人才这类青年群体同样是真正的住房刚需群体,各地针对这类群体进行适度的政策倾斜,符合“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导向,更是体现了对于人才安居的一个保障。另外,发放人才购房补贴、提高公积金额度等举措有利于降低购房成本,进而降低了人才的购房压力,有利于解决青年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2022年以来,多地出台人才购房补贴、提高贷款额度等相关政策,释放更多合理购房需求。从城市能级看,一线城市政策预计继续以微调为主,以引才或纾困为突破口维稳市场;二线城市除人才购房、提高贷款额度外,限购、限售、限贷方面仍有优化空间及预期,三四线城市或更多地与人口人才政策结合,发放购房补贴、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继续跟进。 陈文静认为,人口是房地产市场良好发展的基石,当前部分城市放宽人才落户政策,持续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未来各地住房政策与人口政策、租赁政策、人才政策等结合或是重要方向,针对特定人群优化限购、限贷、限售等政策,政策更加精细化,促进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
澎湃新闻 58 阅读 2022-05-26 19:59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25日发布《关于落实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2022年底前,职工家庭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的,租房提取限额由提至2000元。 通知称,支持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2022年底前,企业申请即可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缓缴期间,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缴存,职工可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个人贷款)不受影响。 同时,阶段性提高无房职工租房提取限额。通知明确,2022年底前,职工家庭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的,租房提取限额由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至2000元。中央国家机关职工来自全国各地,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员较为集中,提高租房提取限额有利于增强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消费能力。 此外,现行的“职工租住公租房、政策性住房或在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租房的,可按租房实际出资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继续执行。 通知还明确,个人贷款暂不作逾期处理。2022年底前,职工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未正常偿还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且无须偿还贷款逾期罚息。 通知还表示,为回应群众反映的“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公证书或判决书等材料,因账户余额少、办理手续复杂,提取存在不便”问题,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简化已故职工小额提取证明材料。发生争议的,由提取人本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简化业务办理手续方面,通知还提到优化单位汇缴方式、简化北京地区跨中心账户转移手续、深化“跨省通办”服务等。
中新经纬 99 阅读 2022-05-26 19:465月23日,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租购并举支持力度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举措的通知》(简称“《通知》”)及相关解读,取消二手房房龄与首付款比例挂钩的规定,不再按房龄阶梯式提高首付款比例。 具体来看,青岛上述《通知》解读明确,要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保障职工基本住房需求。一是调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有关规定,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放宽到最长不超过50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同时不得超过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所购住房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二是取消二手房房龄与首付款比例挂钩的规定,不再按房龄阶梯式提高首付款比例,政策调整后,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根据此前青岛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政策,房龄在10年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龄,房龄每增加5年,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与此同时,青岛此次公积金政策还提出支持银行利用公积金大数据开展“租赁贷”,重点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租房困难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一天(5月22日),据山东省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公众号披露,近日,该局联合市直十二个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措施”,淄博市将阶段性加大住房公积金资金投放规模,大幅缩短公积金贷款放款等待时间,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的贷款首付比例由40%下调为30%;符合国家生育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可按照房屋面积和生育数量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并且,淄博市将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给予所缴契税总额50%的购房补贴。
新京报 46 阅读 2022-05-25 20:55继前一天公布房地产调控政策适度调整内容后,济南市再度发布三项新举措(下称“举措”),其中包括本市户籍家庭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下调至40%等,将自5月24日起实施。 具体来看,举措明确,支持养老及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济南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家庭住房总套数在两套及以下,有父母投亲养老情况并取得居住证6个月以上的,可在限购区域内增购商品住房1套;家庭有2个(含)以上子女的(子女已经取得本市户籍,其中至少1个未成年),可在限购区域内增购商品住房1套。与此同时,优化非济南市户籍家庭购房条件,非济南市户籍家庭在该市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在济南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由“近3年内连续2年”调整为“近2年内连续1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3个月以上”。 此外,举措还提出优化个人购房信贷政策。经山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济南市户籍家庭在该市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住房,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至40%;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无住房的,无论此前有无贷款记录,购买住房申请贷款视为首套住房贷款,非济南市户籍家庭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至30%。 前一天(5月22日),据“济南发布”披露,济南近期将对楼市调控政策进行适度调整,具体包括:不再将长清区、章丘区列入限购范围;将上市交易的限售条件,由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调整为限购区域内住房网签满2年可持证交易;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根据中原地产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5月(截至5月23日)累计已经有超过60个城市发布了60多条“稳楼市”政策。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整体来看,目前的稳楼市政策基本都是降低购房者入市难度,包括降低房贷利率、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购房补贴、降低购房税费等。
新京报 36 阅读 2022-05-25 20:54首套房贷利率又降了。广州最低降至4.45%,深圳最低降至4.75%,二套房房贷利率也在抵近4字头。 据了解,外资行的动作最快,力度最大,如汇丰和渣打银行在广州首套房利率基本都降至4.45%,较两个月前的最低4.60%再次下调15个BP。不过外资行对于贷款要求有诸多限制,如汇丰银行要求必须是纯商贷。 广深房贷利率松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自5月20日起,广东多地银行居民房贷利率报价普遍下调。针对首套房贷利率,股份行多是LPR+20BP至30BP。 如民生银行首套房贷为LPR+30BP(4.75%),广发银行为LPR+20BP(4.65%),平安银行则是LPR+60BP(5.05%),不过该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可能最近会下调,有些资质好的客户可以做到LPR+20BP(4.65%)。 民生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民生银行广州地区首套利率为4.75%,二套为5.1%,现在额度宽松,放款条件:二手房交易是办妥抵押登记并入库,一手交易是办妥抵押预告登记并入库,平均放款等待时间:纯商业贷10天左右,公积金组合25天左右。 国有大行的利率则继续保持坚挺,房贷利率在4.85%到5.05%之间,如中行的首套房贷为LPR+40(4.85%)。有银行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可能下一步会调整,但是具体调整多少,根据各行和客户资质来定,但今年房贷确实出现“卷”的迹象,价格战一触即发。 大源按揭总经理郑大源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广州地区的房贷,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是,最低为LPR价格,但是能做到LPR不加点的银行目前还是少数,多数都需要加点20BP左右,不过佛山地区首套房贷利率可以做到LPR减20BP。 据了解,目前佛山首套房贷利率最低能做到4.25%,首套房贷利率基本在4.25%-4.65%之间,二套房贷利率为5.05%。而今年1月份,佛山的首套房贷利率还在5.6%。 此外,深圳一家工行网点的信贷经理向记者表示,首套房贷款在5年期以上LPR报价基础上上浮30个基点,二套房上浮60个基点,分别为4.75%和5.05%。 为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5月15日,央行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调降至LPR减20个基点。此次调整后,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可达到4.25%,二套房为5.05%。 贝壳研究院日前发布的全国重点城市银行房贷利率监测报告显示,5月以来,全国首套和二套房贷款主流利率指数环比加速下行。其中,首套房贷款利率平均值跌至4.91%,二套跌至5.32%,环比分别回落26个基点和13个基点,较去年最高点分别回落83个基点和68个基点,创下2019年以来新低。 报告指出,与去年高点相比,郑州、无锡、绵阳、眉山、新乡等地首套房主流贷款利率下调幅度普遍超过150个基点。以郑州为例,去年10月首套房主流贷款利率为6.13%,二套为6.37%。与此相比,目前首套房利率下调幅度达173个基点,二套房利率下调幅度达117个基点。 据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日前发布的报告,4月份全国住宅成交继续环比下跌,目前处于偏低水平。在房贷利率下调等因素带动下,预计5月下旬成交有望改善,从而带动全月成交扭转下跌趋势。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房贷利率下调,有助于降低购房成本,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若后续市场压力仍然较大,不排除房贷利率继续下调的可能性。 郑大源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目前LPR现在是近几年来最低的,但是买房人实际支付的利率却只能说比较低,因为以前曾经有过基准利率打折的情况,七八折的情况屡见不鲜。 大湾区多城楼市微调 进入2022年,全国各地纷纷加入放松调控大军,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层面累计已有近百城出台了大小不一的稳楼市新政,包括降低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放松限购/限售、降低房贷利率、发放购房补贴等。大湾区也在放松之列,目前东莞、珠海、中山、江门、惠州等地已经给出了自己的“诚意”。 5月14日,东莞市住建局等8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房地产市场松绑。其中,生育二孩或三孩者可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持有或购买“双(多)证房”但实质作为一套住房使用的可视为一套商品住房、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等。 4月30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多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提到,满足惠阳区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合理住房需求,不再纳入限购重点片区。 4月28日起,江门市住建局联合江门市商务局对在江门购置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合同网签手续的若干购房人,按房屋建筑面积分档发放9000套、总价值3700万元的购房消费大礼包。 4月26日,佛山市住建局一则调整商品房交易的通知流出,通知提到“对最近一次契税缴纳时间或不动产登记时间满5年的商品住房,不计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 目前大湾区内暂未出台稳楼市政策的城市还有广州、深圳、珠海、肇庆四个城市,其中深圳楼市调控最严,且自去年二手房指导价出台后,楼市向呈现持续低迷的态势,直到现在也未见明显好转,稳楼市政策出台的预期及期待都较强。 一位股份行贷款工作人员表示,央行发布政策后,多城市下调首套房贷利率,从之前的4.6%下调到4.4%,后续更下调至4.25%,但是一线城市暂时还表现得较为坚挺。但是这种坚挺有可能在6月份被打破,从目前来看,下半年有可能出现房贷利率加速下行的情况。 广东省统计局官网显示,一季度,广东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0.31万亿元,同比下降2.7%。其中,商品住宅投资下降1.2%。分区域看,珠三角核心区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9%,沿海经济带下降3.1%,北部生态发展区下降11.1%。
21财经 31 阅读 2022-05-25 20:43取消商品住房限购限售 为满足居民家庭合理购房需求,唐山市取消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限购、限售政策。 调整购房商业贷款政策 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对购房商业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将全市首套房贷利率降至4.25%,二套房贷利率降至5.05%,减轻居民购房还贷压力。 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降至与其他县(市、区)相同,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30%。 对全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再考虑没有贷款的住房套数,已有两套住房正在贷款,第三次购房贷款时,方不予发放。 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唐山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已经调整。全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住宅,贷款额度上浮至96万元,凤凰英才人员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自贸区曹妃甸片区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贷款额度为120万元。全市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30%。 对“凤凰英才”购房予以补贴 唐山市对“凤凰英才”人员实行购房补贴政策,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在唐山落户的,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全职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唐山落户的,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
中新经纬 29 阅读 2022-05-25 20:415月23日,广东省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自2022年5月25日起,湛江公积金首套房最高可贷60万元。 其中,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与之前保持不变;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20万元上调至25万元。 另外,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上调至6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上调至50万元。 按照新政,最高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相关联: 贷款额度A=住房公积金申请日余额×6(申请日余额,含预提住房公积金交付该房首期房款金额) 贷款额度B=各缴存年限的贷款额度 对单方缴存来说,贷款额度A与贷款额度B两者中的最大值为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第一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第二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5万元。 对双方缴存来说,按单方缴存计算的贷款额度相加,相加之和为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第一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第二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另外,《通知》提出对异地贷款政策调整。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湛江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湛江市,可以在湛江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与湛江市缴存职工标准一致。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出,通过调整贷款额度,将每户最高贷款额度调高至60万元,以及放宽异地贷款条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只要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我市,就可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该政策的调整,将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保障作用,有效提高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有利于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澎湃新闻 26 阅读 2022-05-25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