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印章:刻章完成后,申请人凭相关证明到刻章单位领取法人章,同时刻章单位会将印章备案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并向申请人交付相关备案证明。
有机玻璃(亚克力):有机玻璃材质透明或半透明,质地均匀,刻制时字体和图案的边缘整齐光滑,盖章后印记清晰无毛刺。其透明特性使得印章本身的样式(如字体、图案布局)一目了然,且材质颜色多样(可定制透明、彩色等),能通过外观快速识别,同时印章印记的清晰度也保证了其使用时的辨识度。
严格使用审批,留存使用痕迹
建立用印审批制度:任何使用合同章的行为,必须经过规范的审批流程。例如:
由业务部门提交《用印申请单》,注明合同名称、签约方、用印页数、用印原因等信息;
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法务部门(或合规部门)对合同内容合规性审核后,报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人)审批;
审批通过后,保管人方可盖章,严禁 “先盖章后审批” 或 “无审批盖章”。
全程记录留痕:
用印时,保管人需核对合同内容与审批单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在指定位置盖章;
建立《合同章使用登记台账》,详细记录每次用印的日期、合同名称、签约方、用印数量、审批人、经办人、保管人等信息,必要时留存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存档;
盖章过程可通过监控录像记录(如在保管地点安装摄像头),便于后续追溯。
强化风险防控,防范滥用与伪造
定期核查与盘点:
每月或每季度对合同章进行盘点,确保实物与登记记录一致,核对使用台账与实际合同是否匹配,发现异常及时排查;
若发现合同章遗失、被盗,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发布声明(如登报或通过企业官网公告),声明该印章失效,避免他人冒用。
技术防伪措施:
选择正规刻章机构,使用带有防伪编码、防伪图案(如隐形纹、微缩文字)或芯片的合同章,提高伪造难度;
部分地区支持印章备案查询,可在公安机关官网或政务平台查询印章的备案信息,验证真伪。
禁止 “空白用印”:严禁在空白合同、空白纸张上加盖合同章,避免被他人擅自填写内容后引发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