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材料:通常需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同地区可能要求略有差异,如佛山地区还需要刻章申请书或委托书等。
提交申请与审核:向刻章单位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并填写刻章申请表格,详细说明合同章的相关信息,如样式、尺寸等。刻章单位会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请人身份及申请事项合法合规。
严格使用审批,留存使用痕迹
建立用印审批制度:任何使用合同章的行为,必须经过规范的审批流程。例如:
由业务部门提交《用印申请单》,注明合同名称、签约方、用印页数、用印原因等信息;
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法务部门(或合规部门)对合同内容合规性审核后,报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人)审批;
审批通过后,保管人方可盖章,严禁 “先盖章后审批” 或 “无审批盖章”。
全程记录留痕:
用印时,保管人需核对合同内容与审批单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在指定位置盖章;
建立《合同章使用登记台账》,详细记录每次用印的日期、合同名称、签约方、用印数量、审批人、经办人、保管人等信息,必要时留存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存档;
盖章过程可通过监控录像记录(如在保管地点安装摄像头),便于后续追溯。
强化风险防控,防范滥用与伪造
定期核查与盘点:
每月或每季度对合同章进行盘点,确保实物与登记记录一致,核对使用台账与实际合同是否匹配,发现异常及时排查;
若发现合同章遗失、被盗,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发布声明(如登报或通过企业官网公告),声明该印章失效,避免他人冒用。
技术防伪措施:
选择正规刻章机构,使用带有防伪编码、防伪图案(如隐形纹、微缩文字)或芯片的合同章,提高伪造难度;
部分地区支持印章备案查询,可在公安机关官网或政务平台查询印章的备案信息,验证真伪。
禁止 “空白用印”:严禁在空白合同、空白纸张上加盖合同章,避免被他人擅自填写内容后引发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