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标准条款
以 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为核心,拆解 15 个管理要素(如组织、文件控制、记录管理等)和 10 个技术要素(如人员、设备、方法验证等),明确每个条款的具体要求。
示例:针对 “4.5.14 服务供应商的选择”,需制定供应商评估流程,包括资质审核、服务质量评价记录等。
可操作性:避免 “文件与实操脱节”
示例对比:
无效表述:“检测数据需准确记录”;
有效表述:“检测人员需在原始记录中同步填写仪器显示数据,不得转抄,修改时需划改并签名,注明修改日期”。
常见误区规避
重形式轻实质:避免文件仅为 “应付认证”,如《纠正措施程序》需明确 “根因分析方法”(如 5Why 法),而非仅记录整改动作。
层级混淆:质量手册不涉及具体操作步骤(如 “天平校准” 应在 SOP 中规定,而非手册)。
记录冗余:避免重复填写信息(如检测原始记录可自动生成编号,无需手动填写)。
通过以上步骤,实验室可构建 “自上而下可指导、自下而上可追溯” 的管理体系文件,为 17025 认证奠定基础。建议在文件试运行期间(至少 3 个月),通过内部审核和模拟评审验证文件的有效性,及时修订漏洞。
ISO17025是实验室认可服务的国际标准,目前版本是2005年5月发布的,全称是ISO/IEC17025:2005-5-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17025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CASCO(国际标准化组织/合格评定委员会)制定的实验室管理标准,该标准的前身是ISO/IEC导则25:1990《校准和检测实验室能力的要求》。国际上对实验室认可进行管理的组织是“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由包括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在内的44个实验室认可机构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