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检测报告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计量认证”资质,否则构成违 [1] 法。计量认证分为“”和“省级”两级,分别适用于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省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计量认证资质”按国家和省两级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分别监督管理。计量认证资质与实验室认可资质不同,他实际上源于政府授权,只对政府和工业部门下属的国家和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证书号码:(2004)量认(国)字(H2402)号, 认可范围与CNAS认可范围相同。
属全国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属地方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整改与发证
实验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符合项整改,提交整改报告;
认可机构验证整改有效性后,做出 “认可决定”,颁发认可证书(明确认可的检测 / 校准能力范围)。
后续维护
认可证书有效期通常为 3 年,期间需接受 “监督评审”(每年 1 次);
3 年到期前需申请 “复评审”,通过后延续认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