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检测机构的认证是严格按照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工作程序规定进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1、向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办公室提交计量认证申请资料(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 2、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办公室对申请资料进行书面审查; 3、通过书面审查,依据计量认证的评审准则,由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办安排委托技术评审组进行现场核查性评审; 4、通过现场评审,符合准则要求的检测机构,由省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计量认证证书、计量认证机构印章,并上互联网公布。
技术要求(10 项)
聚焦实验室的技术能力,直接影响检测 / 校准结果的可靠性,包括:
人员:检测 / 校准人员需具备相应资质(如学历、培训经历、操作经验),关键岗位(如授权签字人)需经考核授权。
设施和环境条件:实验室环境(如温度、湿度、洁净度、电磁干扰)需符合检测 / 校准方法要求(如化学分析实验室需防交叉污染,生物实验室需分级防护)。
设备和标准物质:检测 / 校准用设备需定期检定 / 校准(确保量值溯源至国际 / 国家基准),标准物质需具备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量值溯源:所有检测 / 校准数据必须可追溯至国际单位制(SI)或公认的参考标准,确保结果 “有根可查”。
检测 / 校准方法:需使用国际、国家或行业公认的标准方法;若使用非标准方法,必须经过 “方法确认”(验证准确性、精密度等)。
结果质量控制:通过内部质量控制(如平行样测试、人员比对)和外部质量控制(如参加实验室间比对、能力验证),监控结果稳定性。
申请与评审
向认可机构(如 CNAS)提交申请,附体系文件、检测 / 校准能力范围等材料;
认可机构进行 “文件评审”(审核体系文件合规性);
现场评审(分两阶段):
一阶段:初步检查实验室基本条件(如设施、设备、人员),确认是否具备进入二阶段评审的条件;
二阶段:评审(管理体系执行情况、技术能力验证),开具 “不符合项”(如设备未校准、方法使用错误)。
ISO/IEC 17025
通过认证(通常称为 “认可”)的实验室,其结果可通过国际互认协议(如 ILAC-MRA)被全球 80 多个国家和地区承认,是实验室参与国际贸易、承担政府检测任务(如进出口商品检验)的 “技术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