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报税(每月必做)
合规要求:公司成立后,无论是否开始经营、是否有收入,都需从次月起按月进行纳税申报。
操作方式:
聘请专职会计或委托代理记账公司,根据公司的收支凭证编制财务报表和记账凭证。
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大厅,按时申报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员工薪资)等税种。
若逾期未申报,税务机关会处以罚款,且影响企业信用评级。
刻制其他印章(按需)
除注册时已刻制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外,若有业务需求,可刻制合同章、发票章(部分地区发票章为必刻)、部门章等,需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备案后使用。
股东与公司财务混同
个人与公司账户资金混用:
股东直接从公司账户转账至个人账户用于私人支出,未按 “股息红利所得” 缴纳 20% 个税,可能被认定为抽逃资金或偷税。
股东借款逾期未还:
股东向公司借款超过 1 年未归还,且未用于公司经营,需按 “工资薪金所得” 或 “股息红利所得” 缴税,否则面临补税及罚款。
年报与公示信息错误
工商年报数据失真:
填报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与财务报表不符;未公示股东出资信息或股权变更情况,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税务年报(汇算清缴)错误:
未调整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纳税差异,导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错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时,凭证不全或科目归集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