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穗财税集团成立于1999年,是新疆专业财税外包服务专业机构,也是目前新疆家综合财税外包服务集团。2012年“银穗”商标被自治区工商局评为“新疆商标”。2014年自治区工信厅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19年集团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20年入库新疆自治区金融办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新疆股权交易中心精选层挂牌企业。集团下属子公司17家,包括: 银穗教育培训、银穗税务师事务所、财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管理咨询公司等。
银穗坚持“用心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为服务理念,积极为我区中小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目前在乌鲁木齐、库尔勒、喀什、石河子、霍尔果斯、克拉玛依、和田、阿克苏、哈密、昌吉州、浙江宁波市等17家设立子公司,2025年实现新疆地州服务全覆盖。
后续事项:
办理银行基本户:公司注册完成后,需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用于日常资金收付等业务,每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基本户。
记账报税:完成公司注册后,需先办理税务报到,提供会计信息。公司成立后一个月起,每月需记账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缴纳社保:公司需在 30 天内到所在区域管辖的社保局开设公司社保账户,办理《社保登记证》及 CA 证书,并和社保、银行签订三方协议。
申请税控及发票:若企业要开发票,需申办税控器,参加税控使用培训,核定申请发票,完成申请后可自行开具发票。
企业年报:根据规定,每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企业应当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甚至纳入严重违法企业 “黑名单”。
特殊业务处理失误
跨区域经营未报验:
异地开展建筑施工等业务,未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导致无法在经营地预缴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时产生滞纳金。
注销前未清算税务:
公司注销时未完成税务清算,存在未缴税款或未核销发票,导致无法正常注销,甚至影响法人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