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穗财税集团成立于1999年,是新疆专业财税外包服务专业机构,也是目前新疆家综合财税外包服务集团。2012年“银穗”商标被自治区工商局评为“新疆商标”。2014年自治区工信厅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19年集团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20年入库新疆自治区金融办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新疆股权交易中心精选层挂牌企业。集团下属子公司17家,包括: 银穗教育培训、银穗税务师事务所、财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管理咨询公司等。
银穗坚持“用心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为服务理念,积极为我区中小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目前在乌鲁木齐、库尔勒、喀什、石河子、霍尔果斯、克拉玛依、和田、阿克苏、哈密、昌吉州、浙江宁波市等17家设立子公司,2025年实现新疆地州服务全覆盖。
税务登记与税种核定错误
未及时办理税务报到:工商注册后超 30 日未到税务局登记,可能被处以 2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罚款更高。
税种核定遗漏或错误:
例:未核定印花税(如合同、账本贴花),导致漏缴;或误将小规模纳税人核定为一般纳税人,影响税率适用。
未关联银行三方协议:未签订税务、银行、企业三方协议,无法自动扣缴税款,导致逾期缴费产生滞纳金。
股东与公司财务混同
个人与公司账户资金混用:
股东直接从公司账户转账至个人账户用于私人支出,未按 “股息红利所得” 缴纳 20% 个税,可能被认定为抽逃资金或偷税。
股东借款逾期未还:
股东向公司借款超过 1 年未归还,且未用于公司经营,需按 “工资薪金所得” 或 “股息红利所得” 缴税,否则面临补税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