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填写完整的职称申报表。
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
学历证书,提供成人高考高升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个人聘用合同或聘岗文件、聘用花名册;企业单位人员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大专学历需 3 年以上,社保缴费申报系统自动比对)。
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明(部分情况需要)。
《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专业工作总结,或本人参与并撰写的工程项目报告。
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项目业绩资料。
不同专业、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差异,具体申报要求可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相关专业的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流程
单位账号创建: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
个人账号创建:用人单位账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为申报人创建个人账号。
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指定的职称申报系统,录入个人基本信息、业绩成果等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申报人需在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
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上级部门审核: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后,逐级上报至相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或其委托的机构进行审核。
专家评审: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标准和程序,对申报人的品德、能力、业绩等进行综合评议,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表决。
结果公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结果确认与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认;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其评审通过人员应当向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部门备案。
卫生类
医疗工作业绩材料:
病例资料,如典型病例的诊断、过程记录,能体现申报人临床诊断和水平。
医疗质量考核记录,如医院或科室对申报人医疗质量的评估结果。
参与的疑难病症会诊记录,证明申报人在解决疑难病症方面的能力。
医疗事故发生率统计及处理情况说明,体现申报人的医疗意识和处理问题能力。
科研与学术业绩材料:
发表的医学专业论文,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证明。
科研项目成果,如主持或参与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立项书、结题报告。
获得的科研奖项,如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医学科研成果奖的证书。
参与编写的医学教材、专著,注明申报人撰写的字数和章节。
一般情况下,武汉中级职称申报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原件进行审核,但通常会在审核后退回。不过,在实际申报时,也会提交相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并由审核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例如,对于科研项目,需提供项目的申请书、结题报告、成果鉴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发表的论文,需提供论文期刊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版记和本人论文页。对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同样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不同专业系列和具体评审要求可能会有细微差异,建议申报人仔细阅读当年武汉市相关职称评审通知的具体要求,以确保材料准备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