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渠道
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适合全市范围内申报高、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一次申报机会。申报人员需先在 “湖北政务服务网” 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才能登录系统填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职称管理服务平台:适用于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的企业员工,且近一年连续缴纳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可申报两次。
申报材料
身份证正反高清扫描件。
毕业证原件扫描件、学信网认证报告、学信网备案表(大专及其以上),毕业生登记表(中专学历)。
有关培训、职称证书、相关专业从业资格证书材料原件扫描件。
蓝底高清一寸电子档照片。
个人专业自述、单位推荐表。
就业合同。
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论文。
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业绩成果。
不同系列、专业的职称申报在具体要求上可能会有所差异,申报前需仔细阅读武汉市人社局及相关评委会发布的具体申报通知和要求,确保申报材料齐全、准确,符合规定。
武汉中级职称申报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一般如下:
工程类
合同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设计合同、造价合同、监理合同等,证明业绩的真实性以及申报人在项目中的角色和责任。
过程资料:
工程施工类: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图纸。
工程管理类:图纸会审记录、施工方案。
工程设计类:设计图纸。
工程造价类:预决算审计表格、造价咨询报告书。
工程监理类:监理细则和规划、监理例会纪要。
测量测绘类:测绘方案。
机械电气类:安装方案、检测方案、软件开发方案等。
环保类:环评报告书、检测方案等。
各类工程都可能涉及的:工程项目例会纪要、开工报告,且有申报人的签名,以显示其在工程中的积极参与和贡献。
验收证明: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验收单等,体现业绩的完成性。
其他材料:个人岗位任命书,明确申报人在工程中担任的职务;工程获奖证明,如奖项、证书、奖状等;如果有专利,相关专利证明材料也可作为业绩成果。
教育类
教学业绩材料:
教学工作量证明,如年均教学课时统计。
教学质量考评证明,如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证书。
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如厅级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证书。
指导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证明,需注明申报人是第 1 指导教师。
科研业绩材料:
发表的期刊论文,被 SCI、EI、SSCI、A&HCI 收录或被《新华文摘》等全文转载的证明。
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教研或学术论文。
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译著、主编或副主编的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
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等的主要完成人证明。
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教学工程项目、重点教改研究项目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