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助理级职称: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中级职称: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申报流程
个人网上申报: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并提交单位审核。
单位审核、公示、推荐:申报人所在社保单位审核申报信息,经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推荐意见,提交至评审服务机构审核。
评审机构网上审核:评审服务机构按申报条件审核申报材料,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材料不完整的,评审服务机构应一次性告知申报人补正内容,申报人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报。
个人缴费:申报人审核通过后,根据评审机构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申报。
答辩评审:中、高级职称评审前需进行现场答辩(初级只评审不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由评审机构短信通知申报人员。
评审结果公示:评审及通过验收后将进行公示,公示工作将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进行。
颁发电子证书:公示无异议后,评审通过人员从网上自行打印职称电子证书使用。
申报渠道
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适合全市范围内申报高、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一次申报机会。申报人员需先在 “湖北政务服务网” 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才能登录系统填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职称管理服务平台:适用于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的企业员工,且近一年连续缴纳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可申报两次。
材料准备与审核要点
格式要求
按评审文件要求分类装订(如分 “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荣誉奖励” 等板块);
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需转为 PDF 格式并命名清晰(如 “项目验收报告 + 姓名 + 日期”);
部分地区需通过 “职称申报系统” 在线提交电子材料,需按系统提示上传附件。
真实性与逻辑性
所有材料需真实可查,伪造或夸大成果可能导致评审失败或处分;
业绩描述需逻辑清晰,突出本人贡献(如 “主持完成 XX 项目,解决 XX 技术难题,节约成本 XX 万元”)。
审核流程
单位初审: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复审:行业主管部门(如教育局、卫健委)对材料进行专业性审核;
评委会评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过专家评审、答辩(部分行业需答辩)等环节确定通过名单;
公示与发证: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职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