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不同职称层级对学历和工作年限有明确要求。如申报初级职称,通常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 年及以上可认定 “员” 级;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3 年及以上可认定 “助理” 级。申报中级、高级职称的学历要求和工作年限会更高。
工作业绩:需提供能证明自己在专业技术领域工作成果的材料,如项目成果、获奖证书、专利发明、论文著作等。
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一定时长的继续教育,如江苏省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平均每年累计接受继续教育不得少于 90 学时,其中公需课程不少于 24 学时,专业课程不少于规定总课时的 2/3。
申报材料
基础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
业绩材料:如项目报告、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等。
其他材料:可能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考试成绩(部分地区或专业有要求)、单位推荐意见、个人承诺书等。
教育类
教学业绩材料:
教学工作量证明,如年均教学课时统计。
教学质量考评证明,如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证书。
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如厅级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证书。
指导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证明,需注明申报人是第 1 指导教师。
科研业绩材料:
发表的期刊论文,被 SCI、EI、SSCI、A&HCI 收录或被《新华文摘》等全文转载的证明。
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教研或学术论文。
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译著、主编或副主编的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
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等的主要完成人证明。
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教学工程项目、重点教改研究项目的证明。
一般情况下,武汉中级职称申报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原件进行审核,但通常会在审核后退回。不过,在实际申报时,也会提交相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并由审核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例如,对于科研项目,需提供项目的申请书、结题报告、成果鉴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发表的论文,需提供论文期刊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版记和本人论文页。对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同样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不同专业系列和具体评审要求可能会有细微差异,建议申报人仔细阅读当年武汉市相关职称评审通知的具体要求,以确保材料准备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