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级职称申报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一般如下:
工程类
合同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设计合同、造价合同、监理合同等,证明业绩的真实性以及申报人在项目中的角色和责任。
过程资料:
工程施工类: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图纸。
工程管理类:图纸会审记录、施工方案。
工程设计类:设计图纸。
工程造价类:预决算审计表格、造价咨询报告书。
工程监理类:监理细则和规划、监理例会纪要。
测量测绘类:测绘方案。
机械电气类:安装方案、检测方案、软件开发方案等。
环保类:环评报告书、检测方案等。
各类工程都可能涉及的:工程项目例会纪要、开工报告,且有申报人的签名,以显示其在工程中的积极参与和贡献。
验收证明: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验收单等,体现业绩的完成性。
其他材料:个人岗位任命书,明确申报人在工程中担任的职务;工程获奖证明,如奖项、证书、奖状等;如果有专利,相关专利证明材料也可作为业绩成果。
一般情况下,武汉中级职称申报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原件进行审核,但通常会在审核后退回。不过,在实际申报时,也会提交相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并由审核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例如,对于科研项目,需提供项目的申请书、结题报告、成果鉴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发表的论文,需提供论文期刊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版记和本人论文页。对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同样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不同专业系列和具体评审要求可能会有细微差异,建议申报人仔细阅读当年武汉市相关职称评审通知的具体要求,以确保材料准备准确无误。
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通常需要加盖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的公章。
如果申报人是在多个单位参与过项目,那么在哪个单位产生的业绩材料,就由哪个单位盖章。例如,在工程类项目中,若申报人参与了多个不同单位负责的项目,那么每个项目的业绩材料复印件都要由对应的项目所属单位盖章。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申报人所在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且评审要求明确规定需要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可能还需要加盖主管部门的公章。此外,若业绩成果涉及多个合作单位,可能还需要合作单位加盖公章以证明申报人在合作项目中的参与和贡献。不过,具体要求要以当年武汉市中级职称评审的相关通知和规定为准。
业绩成果证明材料核心要求
高级职称评审对业绩成果的创新性、影响力和贡献度要求较高,需提供以下材料(具体以行业为准):
1. 项目 / 工程类成果
证明材料:
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成果鉴定书等;
本人在项目中的角色证明(如项目负责人任命书、分工文件);
项目效益证明(如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社会影响力评估材料)。
重点:需突出本人主持或核心参与的项目,量化成果(如项目金额、规模、技术突破点)。
2. 科研 / 技术类成果
证明材料:
科研项目立项书、结题报告、专利证书(发明 / 实用新型 / 外观设计);
技术创新报告(如新工艺、新方法的应用案例);
标准制定证明(如参与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起草文件)。
重点:专利需提供证书原件及摘要页,标准制定需注明本人参与程度(如排名)。
3. 获奖 / 荣誉类成果
证明材料:
各级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证书(如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设计奖等);
荣誉称号证书(如 “行业标兵”“技术能手” 等)。
重点:、省部级奖项权重更高,需注明奖项级别、本人排名及获奖项目内容。
4. 论文 / 著作类成果
证明材料:
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及检索证明(如知网、万方收录截图);
著作需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及字数证明(出版社盖章)。
重点:核心期刊论文优先,著作需体现本人撰写章节(如前言、目录中标注姓名)。
5. 其他成果
教学类:精品课程、学生竞赛获奖指导证明、教材编写等;
医疗类:临床病例分析报告、手术记录、科研课题等;
经济类:企业管理方案、重大投资项目分析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