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基础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
业绩材料:如项目报告、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等。
其他材料:可能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考试成绩(部分地区或专业有要求)、单位推荐意见、个人承诺书等。
申报渠道
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适合全市范围内申报高、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一次申报机会。申报人员需先在 “湖北政务服务网” 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才能登录系统填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职称管理服务平台:适用于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的企业员工,且近一年连续缴纳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可申报两次。
武汉中级职称申报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一般如下:
工程类
合同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设计合同、造价合同、监理合同等,证明业绩的真实性以及申报人在项目中的角色和责任。
过程资料:
工程施工类: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图纸。
工程管理类:图纸会审记录、施工方案。
工程设计类:设计图纸。
工程造价类:预决算审计表格、造价咨询报告书。
工程监理类:监理细则和规划、监理例会纪要。
测量测绘类:测绘方案。
机械电气类:安装方案、检测方案、软件开发方案等。
环保类:环评报告书、检测方案等。
各类工程都可能涉及的:工程项目例会纪要、开工报告,且有申报人的签名,以显示其在工程中的积极参与和贡献。
验收证明: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验收单等,体现业绩的完成性。
其他材料:个人岗位任命书,明确申报人在工程中担任的职务;工程获奖证明,如奖项、证书、奖状等;如果有专利,相关专利证明材料也可作为业绩成果。
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通常需要加盖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的公章。
如果申报人是在多个单位参与过项目,那么在哪个单位产生的业绩材料,就由哪个单位盖章。例如,在工程类项目中,若申报人参与了多个不同单位负责的项目,那么每个项目的业绩材料复印件都要由对应的项目所属单位盖章。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申报人所在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且评审要求明确规定需要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可能还需要加盖主管部门的公章。此外,若业绩成果涉及多个合作单位,可能还需要合作单位加盖公章以证明申报人在合作项目中的参与和贡献。不过,具体要求要以当年武汉市中级职称评审的相关通知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