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基础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
业绩材料:如项目报告、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等。
其他材料:可能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考试成绩(部分地区或专业有要求)、单位推荐意见、个人承诺书等。
申报渠道
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适合全市范围内申报高、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一次申报机会。申报人员需先在 “湖北政务服务网” 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才能登录系统填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职称管理服务平台:适用于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的企业员工,且近一年连续缴纳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可申报两次。
申报材料
身份证正反高清扫描件。
毕业证原件扫描件、学信网认证报告、学信网备案表(大专及其以上),毕业生登记表(中专学历)。
有关培训、职称证书、相关专业从业资格证书材料原件扫描件。
蓝底高清一寸电子档照片。
个人专业自述、单位推荐表。
就业合同。
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论文。
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业绩成果。
不同系列、专业的职称申报在具体要求上可能会有所差异,申报前需仔细阅读武汉市人社局及相关评委会发布的具体申报通知和要求,确保申报材料齐全、准确,符合规定。
教育类
教学业绩材料:
教学工作量证明,如年均教学课时统计。
教学质量考评证明,如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证书。
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如厅级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证书。
指导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证明,需注明申报人是第 1 指导教师。
科研业绩材料:
发表的期刊论文,被 SCI、EI、SSCI、A&HCI 收录或被《新华文摘》等全文转载的证明。
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教研或学术论文。
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译著、主编或副主编的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
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等的主要完成人证明。
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教学工程项目、重点教改研究项目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