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刻章材料(核心步骤)
基础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预审章,若为新注册企业,需提供市场监管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额外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其他材料:
部分地区要求提供企业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政府 / 事业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机构代码证。
公安备案申请
登录当地 “公安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或前往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填写《印章刻制备案申请表》,提交上述材料;
公安部门审核材料无误后,出具《印章备案回执》,明确印章的规格、样式(如字体、五角星大小)及 13 位防伪编码(2015 年后全国统一要求)。
选择正规刻章单位
必须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合法刻章企业刻制(可通过当地公安局官网查询 “备案刻章单位名单”),禁止选择无资质的小作坊;
提供《印章备案回执》给刻章单位,由其按照备案样式雕刻(材质可选铜、牛角、合成树脂等,铜章防伪性)。
光敏印章:紫、红、蓝、黑、绿五种颜色、印迹较原子印略次、自带印油、使用方便,可反复加油使用。适用于各类部门章:如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及其他工作用章等,不适用银行印鉴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