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 事业单位类印章
单位公章:圆形,中央为(政府机关)或五角星(事业单位),外圈为单位全称,具有的官方效力,用于正式公文、公告等。
业务专用章:如 “行政审批专用章”“档案专用章” 等,用于特定业务场景,效力范围受限于业务类型。
变更或注销企业需及时处理印章
企业名称变更、法人变更时,需注销旧公章并重新备案刻制新章;
企业注销前,需将公章交回公安部门销毁或自行销毁并备案,避免遗留法律风险。
红胶印章:易盖好用、印迹清晰、适用于各类部门章:如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等,由于材料具有热胀冷缩的特性而易产生误差,不适用于银行印鉴印章。
日期印章章:又叫号码章,特殊印章架结构使其号码或日期可以变动,适用于银行用章,检验用章等日期或号码需变动的印章。其号码及章面有金属、胶皮两种。
广州公安局授予印章备案定点单位,承办党、政、军、机关单位、社团、外资及事业单位的公章,办理各类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备案手续。
到达线路如下:1.地铁11号线中医药大学D出口往前200即到; 2.公交车 :广园客运站 下车即可 3.打车 或 开车 导航 “广州邦永印章有限公司” 或“邦永印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