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或注销企业需及时处理印章
企业名称变更、法人变更时,需注销旧公章并重新备案刻制新章;
企业注销前,需将公章交回公安部门销毁或自行销毁并备案,避免遗留法律风险。
刻章并非简单的 “制作印章” 行为,而是涉及法律备案、防伪管理和风险控制的严肃流程。核心原则是:“先备案,后刻制;选正规,妥保管”。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需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避免因违规刻章或用章不当引发法律纠纷。如有疑问,可优先咨询当地公安治安部门或政务服务热线(如 12345)获取指导。
此类印章法律效力较弱(或仅用于艺术创作),制作流程更灵活:
个人名章:无需备案,可自主选择材质(如牛角、玉石、木材)和样式(方形、圆形均可),文字通常为个人姓名,用于私人文件确认时建议搭配签名。
艺术印章(书画用):注重审美设计,可采用篆体、隶书等字体,雕刻风格多样(如阴刻、阳刻),需由专业篆刻师根据需求创作,无强制规格要求。
原子印-是采用1972年美国庄臣公司发明的原材料制作而成,香港进口原子印是目前商务活动中广泛应用的印章之一,外形美观,印面清晰,无需印台、无需加油,即盖即干,携带方便,绝不褪色等特点,可以使用36000次以上。适用于:各类部门章。如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及其他工作用章等。不适合银行印签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