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企业公章、政府章等)
此类印章制作需严格遵循 “备案→指定单位制作→核验归档” 的法定流程,以企业公章为例:
备案申请阶段
提交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印章刻制备案申请表》(部分地区需线上提交)。
审核通过:公安部门审核材料后,出具《备案回执》,明确印章的规格参数(如直径 4.0cm、字体为宋体、五角星大小)和防伪编码(13 位数字,全国联网可查)。
指定单位制作阶段
选择机构:必须在公安备案的 “正规刻章企业” 制作(可通过当地公安局官网查询名单,避免无资质作坊)。
技术执行:刻章单位根据备案参数,通过数控设备雕刻,确保:
文字清晰无误(与营业执照名称完全一致,无错别字或简化字);
防伪编码嵌入印章边缘或底部(部分地区采用激光雕刻,肉眼可见);
图案规范(五角星居中,比例符合标准)。
核验与归档阶段
企业领取印章时,需核对实物与备案样式是否一致(可通过公安系统扫码验证编码真实性);
刻章单位将印章信息上传至公安备案系统,完成终归档,此时印章正式生效。
法律风险与注意事项
严禁非法制作
未备案私自制作公章、伪造政府 / 企业印章,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 10-15 日拘留及罚款;情节严重(如用于诈骗)将触犯《刑法》,面临刑事处罚。
避免超范围制作
刻章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备案样式(如扩大公章直径、修改企业名称),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企业也不可要求刻章单位违规制作。
材料与质量把控
劣质材料(如易变形的塑料)可能导致印章模糊,影响文件效力,建议选择合规材质;
领取印章时需检查:文字是否清晰、编码是否完整、图案是否居中,发现问题立即要求重制。
废弃印章处理
企业注销或印章损坏时,需将旧章交公安部门销毁或自行销毁并备案,避免流入市场被冒用。
印章制作的核心是 “合法合规为前提,技术材料保质量”。对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必须严格走备案流程,选择正规单位制作;对于个人或艺术印章,可更注重个性化和材质选择,但需注意用途边界。无论制作何种印章,都需明确其功能和法律意义,避免因违规操作引发风险。如需制作公章等法定印章,建议优先咨询当地公安治安部门或政务服务中心,获取备案要求和正规刻章单位名单。
原子印-是采用1972年美国庄臣公司发明的原材料制作而成,香港进口原子印是目前商务活动中广泛应用的印章之一,外形美观,印面清晰,无需印台、无需加油,即盖即干,携带方便,绝不褪色等特点,可以使用36000次以上。适用于:各类部门章。如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及其他工作用章等。不适合银行印签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