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私自刻章,否则涉嫌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未经备案私自刻制公章(尤其是企业公章、政府公章),可能面临拘留、罚款;若用于诈骗等犯罪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
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滥用
公章应指定专人保管(如行政部门负责人),建立用章登记制度(记录用章时间、用途、经办人);
若印章遗失,需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登报声明作废,并重新办理备案刻制手续,避免他人冒用。
刻章并非简单的 “制作印章” 行为,而是涉及法律备案、防伪管理和风险控制的严肃流程。核心原则是:“先备案,后刻制;选正规,妥保管”。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需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避免因违规刻章或用章不当引发法律纠纷。如有疑问,可优先咨询当地公安治安部门或政务服务热线(如 12345)获取指导。
法律风险与注意事项
严禁非法制作
未备案私自制作公章、伪造政府 / 企业印章,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 10-15 日拘留及罚款;情节严重(如用于诈骗)将触犯《刑法》,面临刑事处罚。
避免超范围制作
刻章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备案样式(如扩大公章直径、修改企业名称),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企业也不可要求刻章单位违规制作。
材料与质量把控
劣质材料(如易变形的塑料)可能导致印章模糊,影响文件效力,建议选择合规材质;
领取印章时需检查:文字是否清晰、编码是否完整、图案是否居中,发现问题立即要求重制。
废弃印章处理
企业注销或印章损坏时,需将旧章交公安部门销毁或自行销毁并备案,避免流入市场被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