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印章并完成终备案
刻章完成后,刻章单位会将印章信息(样式、编码)上传至公安备案系统,企业领取时需核对印章与备案样式是否一致;
部分地区需企业携带印章到公安窗口进行终核验,确认无误后完成备案流程,此时印章正式具备法律效力。
流程与公章类似,但需注意功能专属化:
财务专用章:需标注 “财务专用章” 字样,尺寸通常为方形(2.2cm×2.2cm),制作时需与企业税号、名称关联;
发票专用章:椭圆形(长轴 4.0cm,短轴 3.0cm),必须包含企业名称、税号和 “发票专用章” 字样,样式需符合税务部门规定;
制作后需同步在企业内部登记用途,避免超范围使用。
印章制作的核心是 “合法合规为前提,技术材料保质量”。对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必须严格走备案流程,选择正规单位制作;对于个人或艺术印章,可更注重个性化和材质选择,但需注意用途边界。无论制作何种印章,都需明确其功能和法律意义,避免因违规操作引发风险。如需制作公章等法定印章,建议优先咨询当地公安治安部门或政务服务中心,获取备案要求和正规刻章单位名单。
光敏印章:紫、红、蓝、黑、绿五种颜色、印迹较原子印略次、自带印油、使用方便,可反复加油使用。适用于各类部门章:如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及其他工作用章等,不适用银行印鉴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