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滥用
公章应指定专人保管(如行政部门负责人),建立用章登记制度(记录用章时间、用途、经办人);
若印章遗失,需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登报声明作废,并重新办理备案刻制手续,避免他人冒用。
发现假章如何举报?
若发现伪造公章或使用假章,可直接向当地公安局治安支队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如文件、印章样本),警方将依法查处。
刻章并非简单的 “制作印章” 行为,而是涉及法律备案、防伪管理和风险控制的严肃流程。核心原则是:“先备案,后刻制;选正规,妥保管”。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需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避免因违规刻章或用章不当引发法律纠纷。如有疑问,可优先咨询当地公安治安部门或政务服务热线(如 12345)获取指导。
印章制作的核心原则
无论制作何种印章,需遵循三大核心原则,确保合法性和规范性:
法定备案优先:企业公章、政府事业单位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必须先经公安部门备案,凭备案凭证在指定单位制作(《印章治安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样式合规性:印章的尺寸、字体、图案(如五角星、)需严格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禁止擅自修改(如企业公章直径、政府公章的比例均有明确规定)。
防伪技术嵌入:正规印章需包含防伪特征(如备案编码、暗纹、材质防伪),避免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