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抵押个人贷款的基本内容: 1.贷款对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周岁; 2.贷款额度:额度10万元,授信额度500万元。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含),额度有效期限长不超过5年; 4.贷款利率:按照中国建设银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5.担保方式:担保采取抵押、质押和保证方式,但是不接受单纯以第三方保证形式提供的担保。 6.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可以采取按月还息任意还本法、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法等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具体还款方式由经办行与借款人协商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无抵押个人贷款的证明材料: 1、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可以是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 2、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证明; 3、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
申请程序: 1、签定认购书:客户与已和银行签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认购书,并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首期购房款; 2、办理申请:客户到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包括交验个人资料、交纳各项费用、填写法律文件; 3、货款审查: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申请进行初审,之后由银行进行审批;若审查不合格,退回客户资料和所收取的费用; 4、其他法律手续:律师事务所代办保险、公证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备案; 5、贷款的发放:银行将贷款款项划至发展商帐户,并通知客户开始供楼。
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