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监督阶段:
定期监督评审:在认可证书有效期内,认可机构定期对实验室进行监督评审,一般 1-2 年一次,检查体系运行的持续符合性。
扩项评审:若实验室有新增检测校准项目等情况,需申请扩项评审。
复评审:在认可证书到期前,实验室需申请复评审以维持认可资格。
法律地位:实验室或其母体机构应是法定机构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如企业法人、机关法人等。若实验室为独立注册法人机构,认可名称应为法人注册证明文件上的名称;若为法人机构一部分,认可名称中应包含法人机构名称。且检测或校准业务应为主要业务,活动需在法人注册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
设备设施:
设施所有权:实验室的设施应为自有,拥有全部使用权和支配权。
设备校准:实验室应配备检测和校准所需的所有设备,且设备需定期开展校准 / 检定活动,溯源至国家或国际标准,校准证书需包含测量不确定度。
对标标准条款
以 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为核心,拆解 15 个管理要素(如组织、文件控制、记录管理等)和 10 个技术要素(如人员、设备、方法验证等),明确每个条款的具体要求。
示例:针对 “4.5.14 服务供应商的选择”,需制定供应商评估流程,包括资质审核、服务质量评价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