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性:贴合实验室实际
禁止 “照搬模板”,需根据实验室规模、领域调整:
小型实验室:可合并程序文件(如将《采购控制程序》与《服务供应商管理程序》合并);
特殊领域:生物实验室需增加《生物管理程序》,规定病原体处理流程。
工具与模板推荐
参考资料: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应用说明;
《实验室资质认定与 17025 认可指南》(可获取通用模板)。
信息化工具:
用 Visio 绘制流程图;
用 Excel 设计记录表单(嵌入公式自动计算,如不确定度);
用 LIMS 系统管理文件版本和记录归档。
我国的实验室认可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执行。截止到2005年4月30日,CNAS共认可实验室2034个,其中含校准实验室267个,认可港澳及国外实验室12个(香港特别行政区7个,澳门特别行政区2个,日本2个,韩国1个),共认可检查机构37个,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4个。 ISO17025标准主要包括:定义、组织和管理、质量体系、审核和评审、人员、设施和环境、设备和标准物质、量值溯源和校准、校准和检测方法、样品管理、记录、证书和报告、校准或检测的分包、外部协助和供给、抱怨等内容。该标准中核心内容为设备和标准物质、量值溯源和校准、校准和检测方法、样品管理,这些内容重点是评价实验室校准或检测能力是否达到预期要求。
ISO17025是实验室认可服务的国际标准,目前版本是2005年5月发布的,全称是ISO/IEC17025:2005-5-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17025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CASCO(国际标准化组织/合格评定委员会)制定的实验室管理标准,该标准的前身是ISO/IEC导则25:1990《校准和检测实验室能力的要求》。国际上对实验室认可进行管理的组织是“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由包括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在内的44个实验室认可机构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