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申请:实验室在自我评估满足认可条件后,登录CNAS 网站“实验室 / 检验机构认可业务在线申请” 系统填写认可申请(CNAS-AL01、CNAS-AL02),并按要求提供其他申请资料,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同时,向 CNAS 认可七处递交认可申请,签署《认可合同》,并交纳申请费。
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在实验室申请认可的地点内进行,具体日期由 CNAS 秘书处或委托评审组长与实验室协商确定。评审内容包括观察实验操作、检查设备设施、审查记录和文件等,以验证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的有效性。
能力申报文件:
检测能力证明文件:填写检测能力范围申请表,按 CNAS 要求细分检测对象、项目、方法及限制条件;列出仪器设备 / 标准物质配置表,包含设备编号、测量范围、溯源状态及用途对应检测项目。
能力验证记录:提供近 3 年能力验证、测量审核或实验室间比对活动记录,附上满意结果报告或有效纠正措施验证材料。
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表:依据 CNAS - CL01 条款逐项核查,附上不符合项整改记录。
管理体系文件:
体系有效性:审查管理体系是否已正式、有效运行 6 个月以上,确认内审和管理评审是否按规定实施,流程是否完整,记录是否真实有效,能否达到预期目的。
文件完整性与协调性:检查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是否满足认可准则要求,内容是否完整、系统、协调,能否服从或服务于质量方针。
组织结构与职责:确认组织结构描述是否清晰,内部职责分配是否合理,各层级文件或同级文件之间接口是否清晰、顺畅。对于多场所实验室,还会审查体系文件是否覆盖所有场所,各场所与总部隶属关系及工作接口是否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