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明确规定,“资质认定的形式包括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向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技术机构的计量检定和测试的能力,可靠性和公正性所进行的考核和证明.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分为两级实施。一个为,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另一个为省级,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计量认证办公室(计量处)承办。不论是还是省级,实施的效力均是完全一致的,不论是还是省级认证,对通过认证的检测机构在全国均同样法定有效,不存在办理部门不同效力不同的差异。
准备阶段
建立符合 17025 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编写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
开展全员培训(标准理解、体系操作),试运行至少 6 个月;
完成至少 1 次内部审核和 1 次管理评审,解决发现的问题。
整改与发证
实验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符合项整改,提交整改报告;
认可机构验证整改有效性后,做出 “认可决定”,颁发认可证书(明确认可的检测 / 校准能力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