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准备:
确定机构类型:明确申请机构是检验检测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何种类型,不同类型在要求和标准上可能有差异。
建立管理体系:依据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等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制定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人员培训与能力确认:确保技术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熟练操作仪器设备,对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管理体系和相关标准要求。
仪器设备配备与校准:配备满足检测所需的仪器设备,定期校准和维护,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提交申请材料:将网上申报内容打印成纸质版,加盖机构公章后,提交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受理窗口或地址。
形式审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若材料存在问题或不齐全,会通知申请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完善。
现场考核应对
评审组可能随机抽取人员进行现场操作考核(如特定项目的全流程检测),需确保操作人员严格按标准方法和作业指导书执行,规范记录每一步操作(包括环境条件、仪器参数、数据计算等)。
避免出现 “人员与资质不匹配”(如无证上岗、超范围操作)或 “操作不熟练”(如仪器使用错误、数据记录不完整)的情况。
提前自查,消除常见问题
重点检查:仪器设备状态是否正常、环境条件是否达标、原始记录是否完整、标准方法是否现行有效(如是否有过期标准未更新)、样品存储是否合规等,提前整改 “显而易见的问题”(如标识脱落、记录潦草)。
准备好所有需提交的文件(如人员资质、设备证书、体系文件、典型报告等),按类别整理归档,方便评审组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