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 认证的核心要求
管理体系
建立覆盖检测 / 校准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目标、程序文件等。
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各项活动可追溯。
技术能力
人员:检测 / 校准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
设备:仪器设备需符合检测 / 校准要求,定期进行检定 / 校准,并保持良好状态。
方法:使用标准方法或经过验证的非标准方法,确保方法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环境:实验室环境需满足检测 / 校准对温度、湿度、洁净度等的要求。
质量控制
采取内部质量控制(如平行样检测、加标回收实验)和外部质量控制(如参加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措施,监控检测 / 校准结果的准确性。
建立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依据 CNAS 的认可准则建立管理体系,如检测实验室、校准实验室适用 CNAS-CL01(等同采用 ISO/IEC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管理体系至少正式、有效运行 6 个月后,进行覆盖全范围和全部要素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受理决定:CNAS 秘书处收到申请资料并确认交纳申请费后,会确认资料的齐全性和完整性,然后进行初步审查,以确认是否满足申请受理要求,进而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体系运行时间不足
管理体系正式运行未满 6 个月,或未完成覆盖全范围、全要素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不符合 CNAS 对体系有效性的基础要求。
内审或管理评审记录不完整(如缺少不符合项整改验证、评审结论不明确),无法证明体系的持续改进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