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申请:实验室在自我评估满足认可条件后,登录CNAS 网站“实验室 / 检验机构认可业务在线申请” 系统填写认可申请(CNAS-AL01、CNAS-AL02),并按要求提供其他申请资料,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同时,向 CNAS 认可七处递交认可申请,签署《认可合同》,并交纳申请费。
文件评审:CNAS 秘书处受理申请后,将安排评审组长对实验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若发现文件不符合要求,CNAS 秘书处或评审组长会以书面方式通知实验室进行纠正。
能力申报文件:
检测能力证明文件:填写检测能力范围申请表,按 CNAS 要求细分检测对象、项目、方法及限制条件;列出仪器设备 / 标准物质配置表,包含设备编号、测量范围、溯源状态及用途对应检测项目。
能力验证记录:提供近 3 年能力验证、测量审核或实验室间比对活动记录,附上满意结果报告或有效纠正措施验证材料。
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表:依据 CNAS - CL01 条款逐项核查,附上不符合项整改记录。
体系运行时间不足
管理体系正式运行未满 6 个月,或未完成覆盖全范围、全要素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不符合 CNAS 对体系有效性的基础要求。
内审或管理评审记录不完整(如缺少不符合项整改验证、评审结论不明确),无法证明体系的持续改进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