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依据 CNAS 的认可准则建立管理体系,如检测实验室、校准实验室适用 CNAS-CL01(等同采用 ISO/IEC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管理体系至少正式、有效运行 6 个月后,进行覆盖全范围和全部要素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文件评审:CNAS 秘书处受理申请后,将安排评审组长对实验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若发现文件不符合要求,CNAS 秘书处或评审组长会以书面方式通知实验室进行纠正。
能力申报文件:
检测能力证明文件:填写检测能力范围申请表,按 CNAS 要求细分检测对象、项目、方法及限制条件;列出仪器设备 / 标准物质配置表,包含设备编号、测量范围、溯源状态及用途对应检测项目。
能力验证记录:提供近 3 年能力验证、测量审核或实验室间比对活动记录,附上满意结果报告或有效纠正措施验证材料。
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表:依据 CNAS - CL01 条款逐项核查,附上不符合项整改记录。
组织结构与职责不清
未明确各岗位(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的职责权限,或职责分配与申请的技术能力不匹配(如授权签字人专业背景与申请领域无关)。
多场所实验室的体系文件未覆盖所有场所,或各场所的管理接口不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