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 认证的核心要求
管理体系
建立覆盖检测 / 校准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目标、程序文件等。
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各项活动可追溯。
技术能力
人员:检测 / 校准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
设备:仪器设备需符合检测 / 校准要求,定期进行检定 / 校准,并保持良好状态。
方法:使用标准方法或经过验证的非标准方法,确保方法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环境:实验室环境需满足检测 / 校准对温度、湿度、洁净度等的要求。
质量控制
采取内部质量控制(如平行样检测、加标回收实验)和外部质量控制(如参加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措施,监控检测 / 校准结果的准确性。
建立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依据 CNAS 的认可准则建立管理体系,如检测实验室、校准实验室适用 CNAS-CL01(等同采用 ISO/IEC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管理体系至少正式、有效运行 6 个月后,进行覆盖全范围和全部要素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批准发证:评审组提交材料至 CNAS 秘书处,秘书处审查符合要求后,提交评定委员会评定,并做出是否予以认可的评定结论。CNAS 秘书处会向获准认可实验室颁发认可证书以及认可决定通知书,并在 CNAS 网站公布相关认可信息。
能力范围界定问题
申请的检测 / 校准项目表述不规范(如未明确检测对象、方法标准代号 / 版本),或超出实验室实际能力(如申请了未配备设备的项目)。
方法标准未使用有效版本,或未提供标准查新记录(如引用已废止的国标 / 行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