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报税(每月必做)
合规要求:公司成立后,无论是否开始经营、是否有收入,都需从次月起按月进行纳税申报。
操作方式:
聘请专职会计或委托代理记账公司,根据公司的收支凭证编制财务报表和记账凭证。
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大厅,按时申报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员工薪资)等税种。
若逾期未申报,税务机关会处以罚款,且影响企业信用评级。
申请税控设备与发票
适用场景:若公司需要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需办理此项。
步骤:
向税务机关提交《税控设备申请审批表》,审核通过后购买税控盘或金税盘(部分地区免费)。
参加税控设备使用培训,完成发票票种核定(如发票类型、数量、限额),然后申领发票,即可自行开具。
企业年报公示(每年 1 月 1 日 - 6 月 30 日)
填报内容: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报送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情况、股权变更、财务数据、社保信息等。
重要性:未按时公示年报的企业会被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满 3 年未处理将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影响法人贷款、招投标等。
发票管理不当
虚开发票或接受虚开发票:
无真实业务却开具发票(虚开),或接受第三方开具的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虚开税额超 5 万元可立案追诉)。
发票开具不规范:
未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普票也需填写);货物名称与税收分类编码不符(如将 “食品” 开成 “办公用品”),导致发票无效。
发票丢失或未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 360 日内认证,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丢失发票未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可能被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