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穗财税集团成立于1999年,是新疆专业财税外包服务专业机构,也是目前新疆家综合财税外包服务集团。2012年“银穗”商标被自治区工商局评为“新疆商标”。2014年自治区工信厅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19年集团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20年入库新疆自治区金融办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新疆股权交易中心精选层挂牌企业。集团下属子公司17家,包括: 银穗教育培训、银穗税务师事务所、财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管理咨询公司等。
税务报到与税务登记
报到时间:公司成立后 30 日内需到所属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报到,逾期可能面临罚款。
具体事项:
填写《税务登记表》,提交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银行账户信息、法人及财务人员身份证明等材料。
税务机关会核定公司的税种(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率及申报方式,确认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方法。
若为一般纳税人企业,需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手续。
申请税控设备与发票
适用场景:若公司需要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需办理此项。
步骤:
向税务机关提交《税控设备申请审批表》,审核通过后购买税控盘或金税盘(部分地区免费)。
参加税控设备使用培训,完成发票票种核定(如发票类型、数量、限额),然后申领发票,即可自行开具。
发票管理不当
虚开发票或接受虚开发票:
无真实业务却开具发票(虚开),或接受第三方开具的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虚开税额超 5 万元可立案追诉)。
发票开具不规范:
未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普票也需填写);货物名称与税收分类编码不符(如将 “食品” 开成 “办公用品”),导致发票无效。
发票丢失或未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 360 日内认证,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丢失发票未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可能被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