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与领取营业执照:工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一般 3-5 个工作日内可完成。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携带该通知书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也可选择邮寄领取。
刻制其他印章(按需)
除注册时已刻制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外,若有业务需求,可刻制合同章、发票章(部分地区发票章为必刻)、部门章等,需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备案后使用。
纳税申报错误与遗漏
逾期申报或零申报违规:
未在申报期(如每月 15 日前)完成纳税申报,按日加收滞纳税款 0.05% 的滞纳金;长期零申报(连续 3 个月以上)可能被税务机关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税种申报遗漏:
忽视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申报;未代扣代缴员工工资的个人所得税(即使工资未达起征点也需申报)。
计税依据错误:
例:增值税申报时,未区分含税收入与不含税收入,多算或少算应纳税额;企业所得税预缴时,未按实际利润额申报,导致预缴税款错误。
特殊业务处理失误
跨区域经营未报验:
异地开展建筑施工等业务,未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导致无法在经营地预缴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时产生滞纳金。
注销前未清算税务:
公司注销时未完成税务清算,存在未缴税款或未核销发票,导致无法正常注销,甚至影响法人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