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股东身份证明:法人股东需提供资格证明,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以及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若委托他人办理注册事宜,需提供此证明。
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根据房产性质不同,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无偿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刻制其他印章(按需)
除注册时已刻制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外,若有业务需求,可刻制合同章、发票章(部分地区发票章为必刻)、部门章等,需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备案后使用。
行账户备案与税务关联
将银行基本户信息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并签订 “三方协议”(企业、银行、税务),实现税款自动扣缴,方便纳税申报。
年度汇算清缴:在次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期间,对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根据税法规定,调整会计账目与税务规定不一致的地方,确定实际应缴税额,多退少补。同时,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年度财务报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按规定完成年度工商年报的报送。
资料保存备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以及纳税申报表、完税凭证等税务资料,以备税务检查或审计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