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穗财税集团成立于1999年,是新疆专业财税外包服务专业机构,也是目前新疆家综合财税外包服务集团。2012年“银穗”商标被自治区工商局评为“新疆商标”。2014年自治区工信厅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19年集团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20年入库新疆自治区金融办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新疆股权交易中心精选层挂牌企业。集团下属子公司17家,包括: 银穗教育培训、银穗税务师事务所、财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管理咨询公司等。
所需材料: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股东身份证明:法人股东需提供资格证明,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以及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若委托他人办理注册事宜,需提供此证明。
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根据房产性质不同,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无偿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企业年报公示(每年 1 月 1 日 - 6 月 30 日)
填报内容: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报送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情况、股权变更、财务数据、社保信息等。
重要性:未按时公示年报的企业会被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满 3 年未处理将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影响法人贷款、招投标等。
年报与公示信息错误
工商年报数据失真:
填报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与财务报表不符;未公示股东出资信息或股权变更情况,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税务年报(汇算清缴)错误:
未调整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纳税差异,导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错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时,凭证不全或科目归集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