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与领取营业执照:工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一般 3-5 个工作日内可完成。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携带该通知书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也可选择邮寄领取。
建立会计账簿:
选择记账方式:若公司规模较小,可聘请会计人员自行记账,或企业主学习简单会计知识后亲自记账。若缺乏专业会计知识,建议委托专业的代理记账公司处理财务和税务事宜。
设置会计科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业务,设置所需的会计科目,如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并录入公司注册时的初始数据。
建立账簿:建立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基本账簿。总账用于总括反映企业经济业务;明细账可详细记录各类经济业务;日记账一般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用于逐日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情况。
发票管理不当
虚开发票或接受虚开发票:
无真实业务却开具发票(虚开),或接受第三方开具的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虚开税额超 5 万元可立案追诉)。
发票开具不规范:
未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普票也需填写);货物名称与税收分类编码不符(如将 “食品” 开成 “办公用品”),导致发票无效。
发票丢失或未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 360 日内认证,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丢失发票未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可能被处以罚款。
股东与公司财务混同
个人与公司账户资金混用:
股东直接从公司账户转账至个人账户用于私人支出,未按 “股息红利所得” 缴纳 20% 个税,可能被认定为抽逃资金或偷税。
股东借款逾期未还:
股东向公司借款超过 1 年未归还,且未用于公司经营,需按 “工资薪金所得” 或 “股息红利所得” 缴税,否则面临补税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