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税务登记相关事项:
税务报到:公司成立后 30 天内,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银行开户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到当地税务局进行税务报到,部分地区已取消纸质税务登记证书,但仍需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购买税控设备:若公司涉及增值税发票的开具,需购买金税盘或税控盘等税控设备,并在税务局进行初始发行。
核定税种:税务机关会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核定适用的税种,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并确定税款的申报周期,通常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按月或按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日常记账与报税:
日常记账:每月对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支出等进行详细记录,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再依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和总账。定期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以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申报纳税:登录当地电子税务局网站,按系统指引进行网上申报,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上门申报。增值税、消费税等通常按月或按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如有员工,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按规定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其他税种。若公司在某一申报期内没有任何收入和支出,也需进行 “零申报”,避免因未申报而受到处罚。
税款缴纳:申报成功后,确保银行账户有足够余额,通过三方协议自动扣缴税款,也可选择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 POS 机等方式缴纳税款。
税前扣除违规
无票支出税前扣除:
如支付临时工工资未取得劳务发票,直接计入成本,税务稽查时需做纳税调增,补缴企业所得税。
超额扣除或违规扣除:
业务招待费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 5‰或实际发生额的 60%(两者取小),超额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将罚款、滞纳金计入 “营业外支出” 并税前扣除(税法规定不得扣除)。
特殊业务处理失误
跨区域经营未报验:
异地开展建筑施工等业务,未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导致无法在经营地预缴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时产生滞纳金。
注销前未清算税务:
公司注销时未完成税务清算,存在未缴税款或未核销发票,导致无法正常注销,甚至影响法人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