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与领取营业执照:工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一般 3-5 个工作日内可完成。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携带该通知书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也可选择邮寄领取。
税务报到与税务登记
报到时间:公司成立后 30 日内需到所属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报到,逾期可能面临罚款。
具体事项:
填写《税务登记表》,提交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银行账户信息、法人及财务人员身份证明等材料。
税务机关会核定公司的税种(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率及申报方式,确认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方法。
若为一般纳税人企业,需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手续。
刻制其他印章(按需)
除注册时已刻制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外,若有业务需求,可刻制合同章、发票章(部分地区发票章为必刻)、部门章等,需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备案后使用。
账簿设置与记账不规范
未按规定建账:
小规模纳税人误以为无需建账,仅用流水账代替正规账簿,不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要求,可能被责令限期改正。
会计科目使用混乱:
例:将 “管理费用” 与 “销售费用” 混淆;股东个人消费计入公司 “差旅费”,导致税务稽查时被认定为偷税。
凭证与票据缺失:
无票支出(如向个人采购未取得发票)直接入账,税前扣除不合规;报销凭证无经办人签字、无附件清单,导致账务真实性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