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税务登记相关事项:
税务报到:公司成立后 30 天内,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银行开户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到当地税务局进行税务报到,部分地区已取消纸质税务登记证书,但仍需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购买税控设备:若公司涉及增值税发票的开具,需购买金税盘或税控盘等税控设备,并在税务局进行初始发行。
核定税种:税务机关会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核定适用的税种,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并确定税款的申报周期,通常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按月或按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纳税申报错误与遗漏
逾期申报或零申报违规:
未在申报期(如每月 15 日前)完成纳税申报,按日加收滞纳税款 0.05% 的滞纳金;长期零申报(连续 3 个月以上)可能被税务机关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税种申报遗漏:
忽视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申报;未代扣代缴员工工资的个人所得税(即使工资未达起征点也需申报)。
计税依据错误:
例:增值税申报时,未区分含税收入与不含税收入,多算或少算应纳税额;企业所得税预缴时,未按实际利润额申报,导致预缴税款错误。
税前扣除违规
无票支出税前扣除:
如支付临时工工资未取得劳务发票,直接计入成本,税务稽查时需做纳税调增,补缴企业所得税。
超额扣除或违规扣除:
业务招待费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 5‰或实际发生额的 60%(两者取小),超额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将罚款、滞纳金计入 “营业外支出” 并税前扣除(税法规定不得扣除)。
特殊业务处理失误
跨区域经营未报验:
异地开展建筑施工等业务,未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导致无法在经营地预缴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时产生滞纳金。
注销前未清算税务:
公司注销时未完成税务清算,存在未缴税款或未核销发票,导致无法正常注销,甚至影响法人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