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营业执照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需详细填写公司基本信息、设立目的、经营范围等内容。
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架构、股东权利义务、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
股东身份证明:法人股东需提供资格证明,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用于证明股东身份和资格。
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明确其职务和职责,并附上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若委托他人办理注册事宜,需提供此证明,表明委托情况及委托权限。
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以便工商部门核实代理人身份。
住所使用证明:若是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若是租赁房屋,需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若为无偿使用,则需提供无偿使用证明及房产证复印件。
此外,若经营范围中有需前置审批的项目,还需提交相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差异,注册前建议详细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账簿设置与记账不规范
未按规定建账:
小规模纳税人误以为无需建账,仅用流水账代替正规账簿,不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要求,可能被责令限期改正。
会计科目使用混乱:
例:将 “管理费用” 与 “销售费用” 混淆;股东个人消费计入公司 “差旅费”,导致税务稽查时被认定为偷税。
凭证与票据缺失:
无票支出(如向个人采购未取得发票)直接入账,税前扣除不合规;报销凭证无经办人签字、无附件清单,导致账务真实性存疑。
税前扣除违规
无票支出税前扣除:
如支付临时工工资未取得劳务发票,直接计入成本,税务稽查时需做纳税调增,补缴企业所得税。
超额扣除或违规扣除:
业务招待费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 5‰或实际发生额的 60%(两者取小),超额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将罚款、滞纳金计入 “营业外支出” 并税前扣除(税法规定不得扣除)。
年报与公示信息错误
工商年报数据失真:
填报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与财务报表不符;未公示股东出资信息或股权变更情况,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税务年报(汇算清缴)错误:
未调整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纳税差异,导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错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时,凭证不全或科目归集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