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税务登记相关事项:
税务报到:公司成立后 30 天内,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银行开户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到当地税务局进行税务报到,部分地区已取消纸质税务登记证书,但仍需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购买税控设备:若公司涉及增值税发票的开具,需购买金税盘或税控盘等税控设备,并在税务局进行初始发行。
核定税种:税务机关会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核定适用的税种,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并确定税款的申报周期,通常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按月或按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账簿设置与记账不规范
未按规定建账:
小规模纳税人误以为无需建账,仅用流水账代替正规账簿,不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要求,可能被责令限期改正。
会计科目使用混乱:
例:将 “管理费用” 与 “销售费用” 混淆;股东个人消费计入公司 “差旅费”,导致税务稽查时被认定为偷税。
凭证与票据缺失:
无票支出(如向个人采购未取得发票)直接入账,税前扣除不合规;报销凭证无经办人签字、无附件清单,导致账务真实性存疑。
发票管理不当
虚开发票或接受虚开发票:
无真实业务却开具发票(虚开),或接受第三方开具的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虚开税额超 5 万元可立案追诉)。
发票开具不规范:
未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普票也需填写);货物名称与税收分类编码不符(如将 “食品” 开成 “办公用品”),导致发票无效。
发票丢失或未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 360 日内认证,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丢失发票未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可能被处以罚款。
年报与公示信息错误
工商年报数据失真:
填报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与财务报表不符;未公示股东出资信息或股权变更情况,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税务年报(汇算清缴)错误:
未调整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纳税差异,导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错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时,凭证不全或科目归集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