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股东身份证明:法人股东需提供资格证明,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以及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若委托他人办理注册事宜,需提供此证明。
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根据房产性质不同,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无偿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刻制其他印章(按需)
除注册时已刻制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外,若有业务需求,可刻制合同章、发票章(部分地区发票章为必刻)、部门章等,需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备案后使用。
办理相关行业资质或许可(若涉及)
若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前置审批或后置审批项目(如餐饮服务、医疗器械销售、教育培训等),需在注册后及时申请相关许可证,否则属于非法经营。
例:餐饮公司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公司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财务与税务政策理解偏差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政策混淆: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超 45 万元(2023 年起政策可能调整)未足额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错误享受小规模免税政策。
税收优惠适用错误:
未正确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如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超标),多享受减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