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预先核准: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申请人可前往工商局现场或通过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官网、政务服务平台的 “名称自主申报” 功能线上提交核名申请。建议多准备几个企业名称,以便核名失败时能及时替换。核名通过后,会获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审核与领取营业执照:工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一般 3-5 个工作日内可完成。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携带该通知书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也可选择邮寄领取。
所需材料: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股东身份证明:法人股东需提供资格证明,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以及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若委托他人办理注册事宜,需提供此证明。
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根据房产性质不同,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无偿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行账户备案与税务关联
将银行基本户信息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并签订 “三方协议”(企业、银行、税务),实现税款自动扣缴,方便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