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广东省职称评审表》。
《(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证书、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等证书、证明、佐证材料。
《业绩、成果材料》,包括获奖材料、科研成果及专利等证书、证明、佐证材料。
《学术成果材料》,包括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专项技术分析报告等。
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报告(3000 字内)。
年度考核(聘任)结果。如法人单位未有组织年度或任职期满考核的,需提供法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评价意见。
实行行业准入或上岗资格的专业,申报人须提交相应的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或上岗证。
评审时间
2024 年度全省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原则上为 2025 年 1 月至 3 月,2025 年 6 月底前完成评审。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按照经备案的时间安排开展职称评审。广州市各高、中级评委会年度评审工作通知可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其他材料
评审表: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等,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
诚信承诺材料:申报人及其单位审核人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公示结果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后,需提供公示结果证明。
免试、破格等特殊情况材料:办理破格、平级转评、水平能力测试免试等申请的,需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审核: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部门对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按照规定程序申报等。审核通过的材料将提交至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有问题的材料会注明原因退回,限时更改后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