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广东省职称评审表》。
《(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证书、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等证书、证明、佐证材料。
《业绩、成果材料》,包括获奖材料、科研成果及专利等证书、证明、佐证材料。
《学术成果材料》,包括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专项技术分析报告等。
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报告(3000 字内)。
年度考核(聘任)结果。如法人单位未有组织年度或任职期满考核的,需提供法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评价意见。
实行行业准入或上岗资格的专业,申报人须提交相应的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或上岗证。
评审流程
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提交。
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至相应的评委会。
评委会评审: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议、投票等方式确定评审结果。
公示:评审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评审结果,并颁发职称证书。
单位审核推荐:
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审核参评人员信息,将参评人员的相关信息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单位将公示结果上传至系统,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推荐,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部门。
若申报人员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审核单位会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期限,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本人放弃申报。
创新性: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能够提出新的观点、方法、技术或对现有问题有新的见解和解决方案。可以是在研究方法上的创新,也可以是在应用领域的拓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