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流程
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提交。
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至相应的评委会。
评委会评审: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议、投票等方式确定评审结果。
公示:评审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评审结果,并颁发职称证书。
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审核: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部门对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按照规定程序申报等。审核通过的材料将提交至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有问题的材料会注明原因退回,限时更改后重新提交。
评审结果公示: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工作后,评审结果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通常为 5 个工作日左右。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评审委员会或相关部门提出。
评审结果确认与发证: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将由相关部门进行确认。确认后,通过评审的人员可在指定的平台或地点领取中级职称证书,部分地区可自行在网上打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创新性: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能够提出新的观点、方法、技术或对现有问题有新的见解和解决方案。可以是在研究方法上的创新,也可以是在应用领域的拓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