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级职称评审的论文可以是当年发表的。
在职称评审中,对于论文发表的时效一般以评审年度为依据。通常情况下,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时效均截至申报当年的 12 月 31 日,其后取得的学术成果等不作为本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这意味着只要论文在评审年度当年发表,且符合其他相关要求,如期刊的合法性、论文内容的专业性等,就可以作为申报材料提交。
不过,不同系列和专业的中级职称评审对论文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申报人仔细阅读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评委会发布的具体评审文件,以确保论文符合要求。
广州中级职称评审论文发表的字数要求因专业系列而异。一般来说,大部分专业要求论文正文字数在 3000 字左右。
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广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中级职称要求论文字数不少于 2000 字。建议申报人仔细阅读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评委会发布的具体评审文件,以明确具体的字数要求。
2020 年度及以前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9 月 1 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2 月 31 日。例如,2020 年评审取得初级职称,2024 年申报中级职称,那么论文发表时间需在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间。
2020 年度及以前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时,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2 月 31 日。